福男子哥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医路无阻 > 第七十六章 赵琳的分析

第七十六章 赵琳的分析(1 / 1)

“那太感谢你了,这也是老哥的福气,我在想不是你还有谁愿意收留他,我想和老哥在一块儿。”

留下这句话,我就起身走了,在留在这儿也没有任何意义,该看的都看了,该说的都说了,我想金文慧之前应该跟颜麝见过面了,这么着急让我来医院目的太明确了,先把老哥救出来再说,咨询他的意见。

我给廖莎打了电话,接都不接,真牛逼,看来还得亲自上门才行。

到了她住的小区,我以为她不在,没想到居然在家里,还给我泡了一杯茶,我也没喝那杯茶,万一有什么问题,谁都不好说。

我就直接开门见山了:“薇薇在那里?”

“我都好久没跟她联系了,我也不知道。”

“你确定?薇薇现在是关键人物,你难道不希望陈勇早点儿出来,即使你们两口子感情再不好,好歹他也是孩子的父亲,人身自由权还是有的吧。”

“风铃,我是真不知道薇薇在哪里,你说什么我也听不懂。”

“好吧,希望你别后悔,别到时候陈勇出来了,你进去了,那剧情反转的就厉害了。”

廖莎还是一言不发,看来有人给她打过招呼了,薇薇现在躲起来,像人间蒸发一样,看来那人也知道薇薇的关键性,李警官那儿应该有线索,当时发生的时候不是拘留过吗,应该有拘留的信息和家庭住址,我赶紧去了刑警队。

去了刑警队才知道李警官被派出执行任务了,没在警局,我跑了不下三四次空趟子好不容易才找到当时负责审讯这起案件的负责人,康明,康警官。

“康警官,我是陈勇案子的委托人,我想找你当时做笔录的薇薇,别人已经起诉了,我看看能不能跟她谈谈,麻烦你行个方便。”

“哦,李警官给我说过这事儿,电话倒是有一个,家庭地址在观山路132号,我能提供的就这么多,祝你好运。”

根据康警官提供的线索,打电话我操被设置了,看来只能去目的地了,观山路这么大到哪儿去找,132号是个小区,运气不错,门卫一打听就打听到了,这是个老小区,三个单元,薇薇住在二单元三楼左侧。

敲门后,开门的是个中年妇女。

“你找谁?”她问道。

“你好,我找薇薇?”

“你找薇薇干什么?”

“你是她母亲吧,我是陈勇的委托人,想来和你们谈谈,怎么样?”

她看了一下周围,没人。

“进来吧!”

外面看起来破破旧旧的,里面还是高级装修,欧派的木地板,吊灯都是玻璃的,小到沙发大到电器都是一些名牌,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家人特别善于伪装。

“薇薇呢?”

“丫头,快出来,别躲躲藏藏了。”

“你就是薇薇?”这妞儿长得也一般嘛,跟颜麝或者金文慧比差远了,老哥这什么欣赏水平,和老哥媳妇儿廖莎也差一大截啊。

“不然呢,你就是风铃吧!”

“你认识我?”

“那肯定,我闺蜜廖莎常说起你,你来是为了陈勇的事儿嘛?”

“廖莎说她联系不上你是真的吗?”

“我早就和她闹颁了,他家那个人是个老色鬼,上了我,这事儿可没这么容易算。”

“明人不说暗话,说说你的条件吧?”

“我的条件?五百万你有吗?”

“当然没有,五百万你在开玩笑吧!五百万都可以买模特了。”

“那就没得谈了,等着法庭开庭吧,我请了最好的律师还我清白,陈勇这次死定了,请回吧!”

“等等,你就这么自信,提醒你一句,这事儿已经上升到刑事案件,别到时候把自己送进去了,大家走着瞧。”

我灰头土脸的就出来了,再找她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先看看赵琳律师那边的情况,干脆我去找她吧,不能让她来找我。

常胜律师事务所……

“赵律师,你上次说有个什么事儿,你见到了一个人,是谁啊?”

“就是你看到的那个男人!”

“你说的是我看到的在廖莎家里出来的那个男人?”

赵琳点点头,也不说话了,在思索着什么,我也没有打扰她,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等她开口。

“想知道他和我说什么了吗?”

“肯定啊,这不废话嘛。”

“她说让我撤出这案子,对我没好处,有的只是无尽的麻烦,并愿意给我一笔费用,这件事儿到此为止。”

“看清楚他长什么样子了吗?”

“戴着帽子和口罩,光看眼睛看不出什么有特点的,声音有些沙哑,应该是处理过了,这人反侦查意识挺强的,我们见面都是在咖啡厅,人多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这么说来,他这是变相的威胁你了?”

“算是吧,不过这种情况对我们律师来说太过正常了,不会因为这点儿小事儿拿我们的职业开玩笑,这点你大可放心。”

“谢谢赵律师,那你录音没有?”

“录音没有任何意义,连他的面都看不清楚,说明这个人并不想抛头露面,现在只能想办法用真本事来拼这场官司了。”

“好吧,我去找过薇薇了,但是效果不理想。”

“你怎么不经过我同意,就去贸然找她,这会对我们不利,你是不相信我?”

“赵律师,你误会了,你承接的不止我这一个案子,我想能帮你减轻点儿压力,我这不是救人心切嘛,想让她开条件,让老哥早点儿出来。”

“开条件?那你不就等于承认陈勇涉嫌强奸了嘛,这会对我们有很大的不利。”

“对不起……”

“算了,你只是委托人,并不代表什么,她开了什么样的条件?”

“五百万!”

“哼,看来被人洗脑了,口气倒不小,现在找她也是多此一举,你回去的这几天我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蛛丝马迹多了对这案件有实际性的意义。”

“那能分享一下吗?”

“其实不止是我,我们律师事务所接过类似很多案子,我就从我办过的案子当中提取经验简单说一下,怎么从卷宗材料中找到矛盾和不符合逻辑之外,如何戳破女方谎言,通过发生关系前、中、后三个节点的材料证明女方在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首先,第一个,某某中学的体育老师催某强奸案,无罪释放。他们的关系,是网友,女方在接受询问笔录时,说,催某吻了她,她推了催某,说不要,然后催某脱她衣服的时候,她用脚把催某踩到了一边,说不可以。”

“后来说自己睡着了,醒来时自己已经被动过了,我在调查时候,发现两人在发生关系之前,就经常上网聊天,互相称呼老公老婆,而且男方在买新房时,女方还去庆贺给了红包,聚餐的时候,男方的朋友都喊女方嫂子,女方笑着接受了,并且接受男方朋友的敬酒。而在那天晚上,聚会了之后,女方自己留宿了,是女方自己主动留宿,有证人作证,男方要男方朋友送她回家,她没愿意走,而男方家里,只有男方一个人,并且因为装修没有置办好家具,只有一个房间有床,一张床,女方明知道只有一张床的情况下,还要决定在男方家里留宿,这已经是对发生关系的默认。之后,在发生关系时,男方第一次亲吻女方,并且触碰她时,她没有拒绝,而当要脱她的衣服是时候,她推开了,说不可以,接着,她就躺下去了,并没有离开男方的家里。这不是明确的拒绝的表示。开庭的时候,女方的律师说,说她年纪不大,二十岁,不懂事什么,就连检察官也都在帮她说话,我那时,已经经过了详细的调查,我出具了女方扣扣号空间里有着大量男女关系甚至是人流的文章,就连女方微信号的头像还是男女半身抱着的非主流照片。女方说,自己在被男方动到时,喝多了,自己没有意识,可是,男方的朋友们,还有女方自己都说喝了三杯啤酒,而平时女方出去玩,可以喝远远不止三杯啤酒,这明显是违背了逻辑和现实。在出庭是时候,女方被我问哭了,女方的父母亲属骂我冷血,可是,事实就是事实,容不得虚假,如果我的当事人是真的强奸,那也得有证有据才行。但我不否认的是,有些话,的确是我从女方嘴里套出来的,这也是一门学问。”

“还有一部分的案例,女方不呼喊、不求救、主动脱去衣裤,在男方面前洗澡,自愿跟着去宾馆,在发生关系后,自己去洗手间,也不逃跑,也不求救,在发生前,发过裸照、聊过、发生完关系,一起逛街买药,男人要发生关系,女方拒绝了几次,但女方仍然不离开宾馆等等,除了从案卷材料中寻找女方自愿的证据在,一个专业而负责的律师还必须勇敢负责的到现场调查,哪怕是找到的只是蛛丝马迹,但蛛丝马迹多了,就能撼动一起强奸案的最终审理结果,但是遗憾的是,大部分律师都不愿意去现场调查,除了体力消耗在,他们更怕是是自己要承担来自公检法的风险。”

我回答道:“赵律师,这起案子的关键在于这个律师是否是一个合格的律师,我这样说没错吧?”

“其实我们律师事务所接过不少类似案子,诬告强奸,被女方诬告强奸了之后,每个家属,都会找我诉苦,跟我说,律师,我的儿子,很优秀,多么多么的好,不会是这样的人。而且女方,当时说自愿,但是不知道问了什么之后就告我儿子强奸。如果知道是这样,我儿子当时绝对不会和她发生什么。而我去见嫌疑人的时候,嫌疑人也会告诉我说,说女方完全是自愿的,并没有很激烈的反抗,最多是半推半就的。可是我问他们,你怎么证明,你用什么证明她是完全自愿的?我问当事人家属,你用什么证明她是完全自愿的?我问当事人家属,你们呐?你们不可能在场,更不能出具有力量的证明证明女方是自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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