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使馆,地下车库内。
看着周围那几名穿西装戴墨镜的家伙,巴克利怎么也想不明白,中央情报局的情报人员怎么是这么个叼样。
难道他们不知道,情报人员应该低调一点吗?
他们这副模样,别说在伊斯兰堡,就算在曼哈顿也会被一眼认出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情报人员一样。
还有那四辆威猛高大的越野车。
在伊斯兰堡,别说是配备了排量在六升以上的V8发动机、售价超过十万美元一辆的高级越野车,即便是城市SUV都很少见。当年,中央情报局顺藤摸瓜找到基地组织大佬,就是那家伙的一名信使驾驶的是一辆很少见的越野车,结果被情报机构跟踪找到他的住处,将他们一网打尽。
即便现在是晚上,一支由四辆越野车组成的车队也很醒目。
类似的纰漏还有很多,比如那些情报人员只携带了连耗子都打不死的自卫手枪,使用的是极易被监听的通信设备,没有人穿防弹衣,车辆也没安装防弹玻璃,甚至没有为可能遭到的袭击制定备案。
巴克利觉得他们不是不怕死,而是根本不知道身在何处。
这里是伊斯兰堡,世界上恐怖袭击频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别说是一群只带了自卫武器的情报人员,即便是那些全副武装的军警,也经常在市区内遭到恐怖份子伏击。
巴克利有点无语,只是觉得担心也没用。
这只是一次常规行动,把一名叛变的外交人员送往位于郊外的安全屋,然后由巴克利他们审讯这个在遭到一顿毒打后依然不肯开口的小娘们,让她交代出窃取的情报,最后再处理掉她。
对巴克利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一次常规行动。
押送与拷问一名被制服的女间谍,显然比去阿富汗的山谷里对付一伙悍不畏死的特种兵轻松得多。
“队长,别闷闷不乐的了。”
听到比尔的话,巴克利走过去,接住递来的香烟。
有几名情报人员朝他们看了过来,只是没有阻止他们吸烟。
巴克利知道,在这些初出茅庐的情报人员眼里,他们这些在情报战场上摸爬滚打了十多年的秘密人员就是不败神话。
从穿着上就能看出差别。
巴克利等四人穿的都是便装,而且很邋遢,一看就知道是在贫民窟的集贸市场上买来的廉价货。这样的着装不好看,却很适用。在宽大的外套里面,除了能够藏入一支手枪,还能挂上一把冲锋枪或者一支卡宾枪,甚至能在外衣的内口袋上挂几枚手榴弹。此外,就算穿上一件加装了陶瓷防弹板的防弹衣,也不会显得太过臃肿。宽松的牛仔裤便于运动,还能在后腰上与裤脚处别上手枪。如果系上皮带,挂上几个卡宾枪的弹匣,或者是几枚手榴弹都不是问题。
这样的着装,更能让他们混迹于市井小民之中。
巴克利还没把烟抽完,电梯门就打开了,两名情报人员押着那名戴着手铐与脚镣的女间谍走了出来。
“有这个必要吗?”比尔嘀咕了一句。
巴克利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那只是一个女人,虽然很丰满,但是很弱小,还遭受了一顿毒打,鼻梁已经断了,嘴角也破了,被一对丰满**顶起的白衬衫上还沾满了鲜血,走路的时候更是踉踉跄跄,抬腿都很吃力。
这样的女人,需要如此特殊照顾?
安全主管走了过来,扫了巴克利等四人一眼。“你们谁是队长?”
巴克利没有回答,只是上前一步,打量了安全主管一番。
“她就交给你们了。把她送到安全屋之后,我的人就要撤回来,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没有要求提供护送。”巴克利一点都不客气。他根本看不起安全主管,因为他注意到安全主管的右手裹着纱布,还渗出了鲜血。显然,拷打女间谍的就是安全主管,而巴克利认为,男人不应该打女人。
审讯方式有很多种,拷打是最愚蠢的一种。
“不管怎么样,我的责任到此。如果出了意外,得由你们负责。”
“那你得让你养的那些狗,不但要学会叫,还要学会咬人。不会咬人的狗,只配留下来看门护院。”
巴克利故意提高嗓音,让周围的情报人员都听到了。
“你在这里耗时间,还不如赶紧出发。”安全主管压了压手,让那些被激怒的情报人员冷静下来。也许其他情报人员不清楚巴克利他们的底细,可是安全主管知道不能得罪这些不要命的家伙。
巴克利也没罗嗦,让三名手下上了车。
做为行动负责人,巴克利理所当然的与女间谍坐同一辆车,而且让比尔开车,一名情报人员随行。另外两名手下上了一辆越野车,其他情报人员乘坐剩下的两辆越野车,总共有十四名押送人员。
对于押送一名女间谍来说,这支队伍已经足够庞大了。
车队驶出大使馆地下车库,由巴克利那两名手下乘坐的越野车在最前面,巴克利乘坐的越野车在中间,后面是两辆情报人员乘坐的越野车。巴克利并不相信那些情报人员,没让他们到前面开路。
车队在市区里转了几圈,确认没被跟踪后,才驶上了通往郊外的公路。
巴克利有点担心,这支车队确实太醒目了。
一路上,他都在留意超过车队与迎面驶来的车辆。
夜晚,路上的车辆并不多,大多是一些货车,很少看到轿车,而且超过车队的轿车更是寥寥无几。车队出城后只有三辆轿车从右侧超过去,而且都很普通,看上去像是专门跑长途的出租车。
“队长,你在担心什么?”
“小心一点,总没坏处。”
比尔通过车内的后视镜看了眼巴克利,笑着说道:“你要一直这样,我敢保证,不到四十岁,你就会阳痿。”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那名情报人员差点笑出声来。
巴克利翻了下白眼,没有理会比尔。他很喜欢比尔,只是这个家伙的那张嘴很臭,也许从未刷过牙。
“其实,我也很讨厌这个地方。不但没酒喝,到了晚上,连个去的地方都没有。”
“我们不会在这里呆多久。”
“希望如此。”
“那就少说废话。做完这见事,我们就能去别的地方。”
比尔瘪了瘪嘴,没再跟巴克利开玩笑。
巴克利把目光转到了车窗外,车队已经离开市区,只是道路旁边仍然有很多房屋,那是伊斯兰堡的贫民窟。
在这座人口接近两千万的城市里,八成以上是贫民,而且很多一贫如洗。
贫民窟既是犯罪的温床,也是恐怖份子的安乐窝。即便在大白天,全副武装的巴基斯坦军警也不敢贸然进入贫民窟。
让巴克利选择的话,他会住在贫民窟里,而不是住在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里。
只要蓄上胡须,戴上圆顶帽,穿上穆斯林长袍,巴克利就能混迹其中。要是伪装成穆斯林妇女,那就更没问题了。以往在阿富汗的城镇里执行秘密任务,巴克利经常装扮成成年妇女。没有人能够看到被黑色面纱遮住的面孔,而且宽大的长袍里面可以藏匿像突击步枪这样的自动武器。
其实,巴克利有点想念阿富汗。
回到巴基斯坦,巴克利总是时不时想起那伙悍不畏死的特种兵,觉得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巴克利很敬佩他们,是发自内心的敬佩,因为他们都是货真价实的战士。
如果出在他们当时的境况下,巴克利不知道能不能做得像他们那样勇敢,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战斗。
他们都死了,但是死得很光荣。
跟他们那样的战士作战,不管是敌人、还是战友,都是一种荣誉。
希望再也不要在战场上遇到他们那样的特种兵!
巴克利笑了起来,却不知道为什么要笑。
“队长,你怎么了?”
“没事,专心开车。”
“回来后,你就不大正常,是不是脑袋出了问题?”
“你的脑袋才出了问题。”
“等我们离开了巴基斯坦,要不要找个小妞帮你看看?”
“比尔,你再胡说八道,老子让你下半辈子都碰不了女人。”
比尔也笑了起来,还笑着说道:“从理论上讲,只要我还活着,而且出得起钱,就能够碰女人……”
巴克利从来没在言语上战胜过比尔,他对此不抱任何希望。
“小心——”
爆炸来得很突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情报人员大声喊叫出来之前,比尔就一脚踩死了刹车。
越野车靠着惯性向前滑行,前方那辆则在明亮的火光中升入了夜空。
爆炸声几乎同时传来,巴克利条件发射的侧过身,一把拽住坐在旁边的女间谍,把她压到了座位前的地板上。
在巴克利拔枪的时候,后面两辆越野车没有刹住,依次撞了上来。
“砰——砰——砰——”
枪声连响三下,比较低沉,是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子弹的步枪,从开枪频率来看,应该是半自动狙击步枪。
“比尔……比尔——”
比尔没有回答,他已经死了,车窗与座椅上全是鲜血与脑浆,子弹打穿车窗玻璃,打爆了他的脑袋。
巴克利没有起身给狙击手当靶子,那些情报人员却没有这么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