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中,旋律越来越快,到了最后,终于迎接到程锦空灵的声音。
似乎一切都显得那么相得益彰,没有过多的配合,只有情感上的唯一一次交流。
“让你醉了我,
让你感到无可奈何,
天,
就是气氛变得冷淡冷淡,
然后稍微思念了,
我不曾想过,
有朝一日,
那个面前,面前
从来不说话的我,
那个胆小的我,
那个藏在父亲身后,
父亲却忍不住摔死了的我。
……
你总说,
天气转凉披件衣服加点外套带上手套,
我红肿的手,
指着星空,
彻夜难眠,
只是因为淡淡地思念。
……
你们总是叫我刘禅,
然而我却一点不留善,
你们总是叫我振作需要勇敢,
我连后面的阴云一点看不见,
你们,你们,你们,
你们是否看见,
天上的云间,布满我的血丝和思念,
你们,你们,你们,
你们是否能够听见,
我的内心中,全部是沟壑一样的沉淀。
……
你们是否听见,
听见我在偷偷摸摸地怀缅,
你们是否视而不见,
看见我这个,
悲伤的画面,
然后你在忍不住坏笑的,
那一年。”
程锦完美地将这首《刘禅》唱了出来,因为快节奏再加上一点小悲伤,迅速赢得广大宅男的热爱。
瞬间,这首歌燃起来,染的十分剧烈和火热。
慕容珏看着那个似乎在发散自己星光的程锦,只觉得心中又被什么敲打了一次。
这种声音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被人嫌弃的画面。那一年,这种感觉,的确很伤透人心啊。
慕容珏不是一个胜者,在他感觉,自己从小就是一个败者。他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和外面一个男人跑了。而父亲呢,终日饮酒消愁,时常还因为慕容珏的分数不理想,就用大木棒去打他。
在记忆中那个小房子里,慕容珏没有哭泣,他像是一只小猫咪,静静地舔舐,着自己的伤口。他看向窗外,父亲又去打牌了,而且临走的时候,还将门锁起来。慕容珏没有再尝试自己去开门,因为他试过,这样开门,一点效果都没有,所以,他只有静静望向窗外,望向窗外的蓝天白云,望向一群年龄和自己一样大的人,他们在做游戏,他想加入他们。但是,带着灰尘的木门,和上锈的铁锁紧紧将两方隔开。
慕容珏在这头,阳光在外头。双方之间,只能相看不相亲!
等了很久,慕容珏已经饿了第三次,他已经没有力气了,他想过通过睡觉来缓解饿意,可是,睡梦中又会被饿醒。慕容珏没有去到厨房,因为他知道,厨房里,一点东西都没有。
第二天早上,慕容珏惊喜地发现,有人正在打开木门,而且十分粗暴,似乎最后还在用大铁锤来砸。慕容珏很喜欢大铁锤轰击生锈铁锁的声音,因为,他终于可以出去了。
站在门对面的,是两个当地的小片警,看到饿得奄奄一息的慕容珏后,两人顿时放松起来,才开口对慕容珏说道,“你的父亲出事了,你随我们去看一下吧!”
慕容珏虚弱地点点头。
到了医院后,医生通知慕容珏,你的父亲已经去世了的时候。
慕容珏面无表情,他甚至想都没有想,父亲到底是怎么去世的,是因为赌博的时候出老千,还是因为醉酒,导致双方闹矛盾,最后错手杀人。
这一切,慕容珏什么都没有想,只是面无表情地接过小片警端过来的面,大口大口地吃。
等到所有人都摇头叹息地离开后,慕容珏还在面无表情,一边盯着自己所谓的父亲,一边吃面。那个时候,印象最深的,不是父亲躺在病床上去世了,而是,他感觉那天的面咸咸的,咸得甚至有一些苦涩。
这种咸和苦涩,慕容珏一辈子都忘不了。
之后,他辗转到孤儿院,他还有一个母亲,甚至,他还知道自己的母亲叫做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跟哪个男人跑了。但是,他就在孤儿院。孤儿,无父无母,但他还有一个母亲。
在孤儿院里,可能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尽管在那里,他没有说过一句话,很多人也把他当做哑巴。但是,他还是感受到很快乐,快乐得就像一只不会说话的猫咪。
孤儿院里,除了老院长之外,没有人喜欢他,因为所有人都觉得,他像一只凤凰,他不喜欢说话,但他却长得很漂亮。
在院长办公室里,老院长让慕容珏坐下,可是慕容珏没有坐,因为他觉得自己坐下来就是对老院长的不尊重,他害怕老院长不高兴,因为老院长已经让很多小孩离开了,他害怕离开这个地方。如果有可能,他就想一辈子呆在这个地方。
老院长慈祥地笑一笑,问道。“你以后想做什么啊!”
慕容珏摇摇头,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什么,习惯什么。不过想到这里,他似乎察觉了什么,这才开口说道,“我喜欢这里,习惯这里!”
每一位孩童说出的话语,都是一句诗,时间上独一无二美妙的诗,哪怕每个字都是单音节词,而他只说了一个字,也是一句独一无二的诗句。
老院长叹息一声,她知道了慕容珏的答案,她让慕容珏先去吃饭。
一吃饭,慕容珏就在这个地方吃了足足十年。等到孤儿院被强拆,慕容珏走在大街上,才发现自己无家可归。
最开始,慕容珏只是在街头上卖唱,因为他看到很多人都这样,他喜欢唱歌。
那个时候,他的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舞台,有一些小朋友经常在那里表演才艺。每次,慕容珏都会很羡慕,不仅仅是因为羡慕对方能歌善舞,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身边都会有他们的父母。
慕容珏因为自身长得好看,再加上对于表演和唱歌极其又天赋,终于,星探找上了他。
那个星探很幸运,因为他发现了慕容珏,这个当代最流行的亚洲天王。
慕容珏很喜欢《刘禅》这首歌,因为,他觉得,这首歌就是在写自己,被人嘲笑的刘禅,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刘禅,慕容珏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刘禅,因为,他的父亲老喜欢摔他。
而且,往死里摔。
幸好周围有大将制止,父亲才没有摔死慕容珏,也没有摔破他的容颜,只是,摔坏了他的心。一颗被摔多次,伤口结痂,几乎变成一块顽石的心。
慕容珏看着程锦,他感受到,程锦唱出来的刘禅,是另一种风格,一种孤独的风格,一种不会被人赞美,只有被人嘲笑的风格,一种压抑的风格。
程锦唱完一首歌后,上来投钱的人更多了,而且大多数都是一些男子,他们眼里偶尔会充满泪光,也不管包里多少钱,反正一股脑全投进去。
程锦站在旁边暗暗乍舌,这可是比抢银行来的钱还要快吧!
休息一下,喝一口慕容珏递过来的水,洗漱一下喉咙,最后吐掉,看着一旁的慕容珏,轻声问道,“怎么样,我唱歌还行吧!”
“你简直就是一个天才,我说的很认真。现在,我十分理解为什么你的导师会要求你转系,因为你就是天生的歌唱家,没有人可以做的像你这样。”
慕容珏毫不修饰地将自己的赞美全部送给程锦,因为,程锦值的这样的赞美,特别是在,当她唱歌的时候。
“总有一条路是尽头,程锦,我现在希望你放弃原来那条老路,因为那条路你根本走不到尽头,而这条路,你可以一直走,然后等到有一天,你发现这条路的尽头,你就会有一种,十分的骄傲感,自豪感。”
慕容珏看着程锦的眼睛,认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