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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缩身(1 / 1)

刘府不知,这个道人是阿花的一个远房亲戚。他对于刘府的专横残暴,也是早有耳闻。于是,他就想借此机会,整一下刘家。

这个道人说,必须要在下面修一座房子,房子的四脚安放白虎按尸爪,尸体要涂满朱砂,脚上要踏七步莲花绕魂鞋。这样一来,死者的怨气就被封住了,尸体也不会发生异变。自此以后,刘家千秋万代,也就平安无事了。

殊不知,刘家正中了那道人的圈套。那道人所布置的,其实是养鬼成煞的邪局。

后来,刘家因为贪赃枉法等罪名,被抄了家,随即也就落败了。

不过,刘家落败后,老宅虽然毁坏,但是封闭在下面的那地下室,却依然保存完好。八十年代初,邱家获得了那处宅基,在上面建了宅子。但是由于地基挖的不深,他们也没能发现那个地方。

冷小雪问邱菲菲道:“我想那个陶春玲,一定跟你做过什么交易吧?”

邱菲菲说:“因为拆迁的事情,我爸,我妈都被人殴打过。我们家里也被人砸得不成了样子,所以,我就非常痛恨那些人。

那天晚上,我就把这件儿,跟陶春玲说了。

陶春玲说,想要报仇,必须先做出牺牲,就像它自己一样。自己死后,忍着一口怨气,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出去,寻找到的自己的仇人,或者他们的后人,这个隔世之仇,一定还是要报的。

接着,她就问我,愿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家人牺牲自己。

当我们家被祸害成那样的时候,我杀人的心都有了。可是,我是个孩子,我什么也做不了。所以,我就答应它了。

我知道,她需要一具尸体。她说,只有凶死的尸体的尸气,才能把它从下面解脱出来。有了尸身,她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才能帮助我。”

我答应她之后,好几个晚上,她都没来找我。

那天晚上,本来是我睡在那间屋子的,没想到,我睡着之后,却被我妈妈抱走了……”

说着,这个邱菲菲又哭起来。然后,她又恳求我们道:“我知道你们是来抓它的,但是它说过,它做完最后一件事情,就离开这里,以后,它也不会再害人了。”

我说:“它要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不是带走它的尸体?”

邱菲菲点点头:“它要把尸体带到王平复的墓葬里,说要与那人合葬在一起。”

听后,我和冷小雪都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真没想到,这个已然变成一股凶煞之气的陶春玲,还有这番意愿。凶煞之气中藏柔情,这是很少见的!

“那你知不知道那王平复的坟墓在什么地方?”冷小雪问。

“我听她说,在距离这里十里路的辫子山下。”

随即,我和冷小雪立即赶了过去。

辫子山是市北的一座孤山,听冷小雪说,因为山侧的几道山脊像辫子,所以附近的人都喊这个名。

辫子山距离市区很近,以前的时候,市区的面积还没扩展过去,那上面修了不少的坟。九十年代开始,市区逐渐扩展过去,政府就不让在那里埋死人了。

在山下,我们观察一阵子,冷小雪说:“这里的墓葬,都修建在了山的南侧,南侧的范围并不大,应该不难找。”

我们在山南侧平缓的地带寻了半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异常。而且,冷小雪也没闻到那尸气。

我说:“这是清朝时候的事儿了,那王平复还是被当成囚犯处死的,估计应该埋在乱坟岗子里了吧?”

冷小雪说:“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到山的西侧去找一找。”

刚到山的西侧,手电光中就出现了一片洼地。洼地里荒草丛生,怪石突兀,一看就是个乱葬岗子。

黑暗中,冷小雪停下来闻了一会儿,接着,就朝这片洼地的深处走去。

走了没多远,她就停了下来,然后道:“尸体找到了。”

我过去一瞧,草丛里果然躺着一具穿着寿衣的焦尸。

靠近的时候,那尸体上的煞寒之气,依然是咄咄逼人。

冷小雪说:“看来,那怨鬼的煞气的确已经消散了。”

我说:“那古尸呢?”

冷小雪朝前走了几步,我发现,一棵松树下,有片灰黑色的痕迹,那是一具尸体的印记,是尸骨化为灰烬齑粉所残留的。

松树西面,有一块凸起的石头。

冷小雪蹲下来,用手在上面抹了抹。

我发现,上面露出了五个已经风化殆尽的古字:“王平复之墓”(完)

《淘鬼笔记》煞之缩身方炳哲是广东人,他在云南保山做木材生意。

他联系到我之后,就说,他在那边租了套房子。为了省钱,他一下子就交了一年的租金。可是住进去之后,他才知道那房子是个凶宅。想退房子,要损失一大笔钱,不退的话,他又心生顾虑,不敢去住。所以,想让我给他看看,供养个什么东西镇宅。

在我们淘鬼行当里,鬼宅凶宅是属于凶地的一种。我们认为,房宅生邪,并不一定是因为房子里凶死过人。有的房间里凶死过人,但房子一点儿问题也没有。有的房间里没死过人,但是却很凶。

所以,我们对付凶宅的办法,就是供奉小鬼,让小鬼占据这个空间,防止那些邪恶的东西进来捣乱。

那天,胡小易正好在我这边玩,于是我就喊着他一起去了。

到了云南的保山,见了方炳哲之后,他先请我们吃了顿饭。吃饭的时候,他就一言一语地把那事儿给我们讲了讲。

方炳哲说:“我所租的那房子比较大,是个两层的复式房。上下面积有一百七八十个平方。那房子在七层,顶上还有个小阁楼。

另外,那房东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也住在那房子里,不过她只在阁楼上。别的地方,都租了出去。

当时,跟她签订住房合同的时候,她说过,她的这所房子里,住过很多人,有的人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有的人则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症,他们的肌肉和骨骼发生了萎缩;有的人,不明不白地死了……

当时吧,我也不信这个邪。我觉得,那所房子距离我上班的地方很近,虽然凶点儿,但是容易压价。

我呢,喜欢安静,也有不少朋友经常来,一住就是好几天,所以觉得租个大房子,就不用每次都到宾馆里给他们开房间了。

住进去之后,我才发现那房子,真是够邪门的。住了两晚上,我就再也受不了了,于是就找到了你们。”

胡小易听后揶揄道:“方先生,你可真会打算啊。先用便宜的价钱租下一套凶房,然后让我们把这里面的问题解决了,你既能继续住,又省下了一大笔的房费。嘿嘿,够贼的。但是有一点你没想到吧,你知道我们怎么收费的吗?”

方炳哲自信地笑了笑:“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收费,但是我知道,自己在那房子里住的时间越长,我省下的房租也就越多。”

我觉得这个方炳哲说的有道理,但是也有一点非常的不合常理。一般人听说是凶宅,那么第一反应肯定是保命要紧,这个方炳哲为什么还要硬着头皮去住呢?难道,在他眼里,这点小便宜,真的比命都重要吗?

方炳哲敬了我们两杯酒后,胡小易就说:“凶宅我见的多了,你说说,你住的那宅子,到底怎么个凶法?”

方炳哲说:“我先说说我的经历吧。我住的房间,是二楼的一个主卧。卧室在楼梯的东侧,北面,与南面的书房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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