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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久别重逢(1 / 1)

<>眨眼便是周六,权煜一大早就拎着肉和菜过来,说什么最近感觉工作辛苦,身心有点俱疲的意思,想要吃点好的补补,然后又觉得自己补了有点关上门独吃小灶的意思,因此只能便宜便宜我,顺带着让我也吃上点好东西。

最近这几天,权煜待我都不怎么热情,甚至我主动找他搭话还会被无视,所以今天看到他主动来做法给我吃还是有点小意外的,意外之中也有点小惊喜。

这几个月,亏了权煜的厨艺,我对外面的菜品渐渐失去了兴趣,觉得什么都没法下咽。人家都自己拿着来了,我又不能赶出去,而且,这送上门的好事拒之门外也有点太缺心眼了。

权煜吹着口哨忙活一个上午,我百无聊赖的翻翻网页,看看新闻,又拿出一身比较老气的衣服和鞋子,心中默默的盘算了一下下午这个人该如何让他自己知难而退,叫我在伏姐面前不至于得罪人。

权煜吃完午饭却没有走的意思,一会帮我浇浇阳台上的小花,一会帮我喂喂鱼缸里的小鱼,一会又替我煮好香喷喷的咖啡。其实说‘帮我’这两个字用的也不是很准确,这小花小鱼和咖啡连同那咖啡机都是权煜买了拿过来的,我暗示过我这里地方狭小并不是适合,但权煜却说我这里太没有生气,没有情调,让他有点看不过眼,既然都常常过来了,有必要拯救一下我的生存环境。

我的生存环境他没来之前一切正常,反而他来了之后才开始岌岌可危的,他自己不觉得自己毛病多,反而来教训我,但虽然接触时间不是太长,我却知道了他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你今天拒绝了,明天后天大后天他还是会拿同样的事情来说服你,所以干脆就随他去了。

但眼看着离伏姐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我抬头看看那个左手持自己添置的咖啡杯,右手扶着书本一派认真的青年,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赶他回去,权煜应该是感觉到我在看他,只是时不时的把眼睛从书本里抬起来瞟一两眼,仿佛看不出来我现在内心的焦虑,但我看他时不时看看手表的动作,这书看的想来也不是那么的认真。

不开口是不行了,这尊大佛看起来晚饭也要在这吃的节奏了。我假装不经意地说:“咳咳,那个,权煜,我有事情出去一趟,顺利的话两个小时内回来,不顺利的话应该会晚饭后回来,你看看你也吃饱喝足看的挺累的了吧,要不,你回家睡会?”

“哦?顺利的话两个小时,不顺利的话晚饭后?”嘴角扬了扬,含着笑意。右手轻轻合上书本,“那你去吧,我在家等你。”

我见他倒是毫不客气,干笑着答道:“呵呵呵,你倒是没拿自己当外人。”翻了个白眼,转身去换衣服。

权煜以往看我穿衣服总是抱怨几句,不是样式太老旧就是风格太保守,甚至颜色太寡淡之类的。今天我特意穿了一套我几年前在夜市上面买的一身衣服,布料看着就比较低级不说,样式也是不忍直视的那种程度,他却没有批评我的衣品,反倒是看起来很满意的样子点了点头还竖起了大拇指,真是不知道哪根筋不对。

亏得伏姐撞上南墙也绝不回头的坚持,我应对这种场合也不是第一次了,对付起来也算得心应手,特意比约定时间早到一个小时,留出充足的时间做一下准备工作。

要了杯我从来就不喝的黑咖啡,付钱的时候还不禁肉疼了一下,这小小的一杯咖啡都顶得上我一天的饭钱了,以后还是直接在家用可乐代替吧。

等计算着跟约定的时间还差十几分钟的时候,环顾了一下四周,确认没有人在往这个方向看以后,用勺子舀出一些咖啡洒在胸口的衬衣上面,然后使劲来回揉搓几下。再对着旁边的玻璃窗故意拨乱了头发,将脸上的腮红涂得有平时三倍的量,最后抹口红的时候故意晕出来一点,一切弄完以后拿出镜子照了照,嗯,效果很满意。我要是不久后要坐在我对面的小青年,我自己都会被这个眼前的疯婆子吓跑的。

这大咖啡厅的服务员就是见多识广,估计是我这点小心思人家一看就透,看我把咖啡撒的差不多了,还特别善解人意的给续了续杯然后默默地放下了一叠纸巾。就是不知道这咖啡渍不知道能不能洗掉,这衬衣虽是打折买的,但毕竟也没穿过几次。

刚刚好忙活完这一切以后,手机里传来信息:“不好意思久等了,我五分钟后到。”万事俱备,就等你这东风来撞南墙了。

“好的,我已经到了,在靠窗口位置”,信息回完后,就正襟危坐等有为青年来撞邪。

瞥见两条大长腿在跟前站定后,我故作矜持的理了理头发,将手在裤子上面抹了两下,故作一副期待已久的表情抬起头。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干净利落的拒绝这次相亲。亦或者,至少省去刚才那一番作为。我不知道对面这位才俊的笑容是否自然,但此刻我表情肯定是僵硬的能砸核桃了。

对面才俊似笑非笑,带着一丝揶揄缓缓开口道:“阿柔,好久不见。”简单明了,简明扼要,没有就别重逢的惊喜和压抑,也没有故人相见该有的情绪波动,更没有分手后重聚的旧情难忘和旧情复燃,但是我此刻还是慌了。

这个人,我虽私下里暗自意淫过多次久别重逢,但无非是:我一身白衣打着碎花小伞,手里拿着诗词歌集文艺的一塌糊涂,亦或者是我一身黑色风衣打着墨色长骨伞,手里拿着手机墨镜炫酷的一塌糊涂等可以让对方惊艳到目瞪口呆的场景。

我回想了下刚才是怎么撒的咖啡,怎么抓乱的头发,怎么抹的墙画一样的腮红,怎么抹晕的口红,想到一半就恨不得找条缝隙钻进去。可是,多少年前我就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地缝可以收容一个无地自容的人,更没有地缝可以庇护一个失魂落魄的人。

但是这种时候,拼的就是一个心理素质了,对方忍住了捧腹大笑我也不能窘迫的太过明显,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针指导下,我尽量控制自己用一种你唐突了我的语气回到:“先生大概是认错人了,我并不是你口中的甄柔,我也不认识这个人,先生你是看中我这个靠窗且能看见天桥上上楼梯的妹子的小短裙和大白腿的位置了吧,正好,我要走了,你可以坐在这,没必要为了一个位置跟我攀交情。”

说完也不管后面的人是什么表情,拿出钱包把咖啡钱拍在桌子上就一路小跑就要冲出咖啡厅。

身旁的男人狠狠抓住我的手臂,语气也不像刚才那样平稳:“阿柔,这么多年,你过得好吗?”

我用力想扒开他的手指,可他纹丝不动。我使了半天劲也只是徒劳无功。他另一只手按在我的手上,说道:“阿柔,你恨我吗?”

我抬起头,努力给他一个笑容:“先生,你再不放手我就要报警了。”

他眼中闪过一丝不忍,语气也更软了。“阿柔,对不起,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我冷笑一声回道:“先生,我不是你口中的‘阿柔’,我也不知道你同他有什么瓜葛,我只想告诉你:我不认识你,我现在有事情必须要离开,请你放开我。”

他放开我的胳膊,转过身挡在我身前,“那好,我们重新认识一下,我叫陈墨,就是你们伏经理要给你介绍的人。”

这个名字,我试着去忘记,可是在多少个午夜梦回中却又不断想起。此时,他就在我面前如此自如的说起这个名字。他凭什么能如此镇定的做自我介绍?

眼见他也没有放我出去的意思,我转身坐回刚才的位置,将自己的头发重新扎了扎,又用方才服务员给的几张纸巾将脸颊的腮红和嘴上的口红尽数擦去,最后不慌不忙地拿出来事先备好的方巾缠着脖子一圈,刚好遮住刚才撒上咖啡的位置。他就坐在和我的对面,一言不发,可目光一直盯在我的身上。

我索性不去看他,挺直身子,眼睛直直地望向窗外。良久,他开口道:“阿柔,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冷笑一声,答道“过得好又如何,过得不好又如何。这终归是我自己的生活,跟你也没有什么干系。”

陈墨不理会我言语中的讽刺,喝了一口服务员递过来,缓缓开口:“阿柔。。。”

“别再那样叫我的名字。”我打断他,“那个称呼跟当初那个人一起,永远的来了我的记忆,并且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陈墨声音有些颤抖道:“我只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过得好又怎样,过得不好又怎样?”我反问他。

陈墨要来抓我的手,被我一把甩开,他神情看着有些隐忍有些痛苦,我实在不明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缘何还要做出这番神色。

我不想过多纠结,继续道:“是不是我究竟该告诉你我过得不好,这样你的自尊心才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陈墨握着水杯的手似是很用力,指节都呈现出弯曲的形状,似乎欲言又止:“不是这样的。。。”

“那是哪样?你现在又抓着我不让我离开又是为何?当初转身离开的是你,现在不让我离开的还是你,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是要按照你的想法来运作是吗?那我告诉你,我曾经很不好,甚至想过去死,可是我最终没死,好好地活到了现在,所以我现在很好,比当年的自己好太多。”

趁我情绪失控之前,我冲出了咖啡厅,这次,他没有拦我。

出门的一瞬间我还觉得自己这番对答很是帅气,既没有如泼妇无赖一般撒泼不讲理,也没有让自己看起来很卑微。一鼓作气自己走过拐角处,却开始觉得身上似乎一瞬间便没了力气,身子靠在身后的墙上蹲下,将头埋在背包里泪如雨下,方才强撑着的一口气尽数泄了下来。往事并不是你想让它如烟飘散就能一下子飘散的,任凭它飘得再远,如果刮起一阵回旋的风,它还是能呛的人迷了眼睛。

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并不是个发泄情绪的好地方,我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却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姐姐,你没事吧。”,一个天真的童声传进耳朵。

我不好意思抬头被人看见这副狼狈模样,依旧是头埋在包里摇了摇头,说:“姐姐没事,姐姐走的太累了,蹲在这里歇息一会儿。”

童声继续道:“有个叔叔让我给你这包纸巾。”,我无奈抬起头伸手接过,拍了拍他圆圆的小脑袋,擦了擦眼睛环顾了一周,问他:“哪个叔叔呀?”

小男孩伸手往一侧指了指:“就是那里呀,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叔叔。”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往前看,还未等看清,一个身影迅速闪到拐角后面,真是个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同志。深呼吸几口气,对这小朋友和他身后的大人道了谢,转身便往家走去。成年人的世界,不允许你在悲伤里浸淫太久。

到家门口以后,从包里掏出镜子照了照,确信已经看不出哭过的痕迹以后才敲门,可是敲了几声都没有人应答,拿出钥匙打开房门,屋里空无一人,想必是权煜觉得自己待得无聊先回家了。

脱掉鞋子将自己扔在沙发里,想起刚重逢时自己的窘态,还是有些愤恨。人云:借救消愁,我却是要借酒忘囧了。亏着有权煜,我冰箱里不缺啤酒。

冰凉的液体下肚,整个人开始反而清醒了不少。今日,我终究还是失态了,熟人面前失态会觉得很囧,陌生人面前失态会觉得有伤风化,在这称不上熟人更不是陌生人的人面前失态,又属于哪个范畴呢?

几瓶酒下去,人已不是很清醒,意识似是穿过这流年,停在我与他初遇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从未想过会跟他有什么牵扯,一旦有了牵扯以后,却希望有着长长久久的牵扯。然,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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