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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章 第四十八掌(1 / 1)

[笔迷楼]

69.青团上

果林旁边的溪水边长着一片野艾蒿,艾蒿是一种可以吃的野菜。往年春天刚冒芽的时候,叶缓归就会摘一些回来炒。吃起来清香中带着一点苦味,上火的时候吃上一盘子艾蒿,火气咻的一下就没了。

今年春天他不在家,河边的艾蒿就没人霍霍。前几天福伯让他割了几把艾蒿过去喂兔子,没几天割完的艾蒿又冒出了头来。

叶缓归要摘的就是这些刚冒出头来的艾蒿,鲜嫩,吃起来苦涩味也轻。艾蒿颜色翠绿,叶片和菊花的叶片很像,只是在叶片背面呈现银色。掐了艾蒿之后,手指上能留很久的艾叶味道。

叶缓归摘了半篮子的艾蒿芽,这个季节还能有这么鲜嫩的艾蒿,纯粹是他运气好。

艾蒿芽在水中清洗干净之后,叶缓归便将它们倒入开水锅中,锅中加入了一点盐煮了一会儿后,艾蒿芽就变得软烂了。叶缓归将艾蒿捞起来过了一遍凉水,清亮的水立刻变成了好看的绿色。

等艾蒿温度降下来之后,他将艾蒿揉成了团。半篮子艾蒿只汆烫出了五个拳头大的团子,叶缓归将艾草团子放在案板上剁成了碎末。墨绿的汁液在案板上晕开,艾草经过菜刀剁碎析出了丰富的汁液,叶缓归要的就是这些汁液。

剁成泥的艾蒿被他放入了纱布中,用力一挤,墨绿色的汁液就染绿了纱布,落入了他早就准备好的大碗中。没一会儿,叶缓归就得到了大半碗墨绿色的散发着清香的纯净的艾草汁。

有了艾草汁,接下来就要揉制糯米粉团了。青团想要口感好,最好选用糯米粉,想要色泽漂亮,还要往里面加入一些澄粉。所谓澄粉,就是普通面粉脱去了面筋之后留下的淀粉。

叶缓归平时喜欢鼓捣吃的,家里经常能翻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食材出来。他去储藏室找了找,没一会儿就提出来小半袋的澄粉。

路过房间门的时候,他下意识的看了看紧闭的门。也不知道福伯和老谭在里面怎么样了,他真的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是他也知道,他进去非但帮不了什么忙,还会破坏福伯的注意力。

算了,他还是把精力放在青团上吧,

叶缓归家里有个小小的称,最多能称五斤的东西。古老的秤杆子上刻着一些细密的点点,每一小格就代表一两,一大格有十小格,就代表着一斤。

他取了一个大碗放在了秤盘上,扣除了大碗的重量后,他称了称艾草汁的重量。

做点心配方很重要,有些材料多一点少一点,出来的味道千差万别。就比如现在,大碗中有一斤的艾草汁。根据配比,一斤艾草汁能揉一斤二两的糯米粉,里面还要加上四两澄粉。

他称了四两澄粉和一斤二两糯米粉出来。澄粉和糯米粉的颜色雪白,但是细看时还是能看出不同之处。糯米的手感更加滑糯,澄粉则利爽一些。

澄粉使用时需要加入开水调和,四两澄粉需要六两半开水冲开。

当滚烫的开水注入装了澄粉的碗后,澄粉的颜色从雪白变成了微微透明的乳白色,看起来特别好看。叶缓归先用筷子搅合,等温度下来的时候便上手揉搓,最终他手里得到了一团软硬适中的澄粉团。

澄粉团准备好了之后,就要准备糯米粉团了。叶缓归往装了糯米粉的木盆中加了二两白糖和两勺猪油,稍稍将糖和猪油与糯米粉搅合开之后,之前准备好的青汁就能倒入糯米粉中了。

揉糯米粉是一个辛苦的工,但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会特别解压。青汁和糯米充分融合之后,米粉团呈现出非常清新的绿色,闻着还有一股米粉和艾叶的清香。

等糯米粉团揉好之后,还要将刚才揉好的澄粉团加进去一同揉搓。

叶缓归两只手一起努力,幸亏糯米粉团里面加了猪油,他才没沾得满手都是糯米粉。

招财进宝它们感觉到叶缓归在紧张,往常看到叶缓归做吃的就无比闹腾的它们此时特别乖巧。它们就窝在叶缓归揉面的餐桌下,每当叶缓归看过去的时候,它们就摇摇尾巴。

一盏茶之后,叶缓归手都揉酸了,他终于得到了一团揉搓得完美的青色的米粉团。

然而那又有什么用,这团米粉团没能成型多久,叶缓归就将它揪成了大小均匀的剂子。剂子在他手中滚了几圈之后就成了一粒粒杏子大的圆球,他将它们一个个的放在了木盆中用纱布盖着备用。

叶缓归数了一下,这些糯米粉能让他做三十九个青团。

他打开了柜子翻了翻:“啊,找到了。”

说话间,他从柜子里面端出了一个大碗,碗中装着大半碗豆沙。

这是他去年洗出来的红豆沙,已经用油和糖炒过,色泽暗红温润绵密,和之前他煮出来做红豆饼的豆沙完全不同。

之前他做的只能算是糖水红豆,里面能感觉到红豆的皮子,细细吃还能吃到一点豆腥味。而这个碗里的豆沙就没有这个问题。

这些豆沙做工复杂:要先将豆子煮熟,然后在细竹篾编制成的滤网上一点点的压碎豆子用清水将豆沙洗出来。洗完了之后还要用纱布过滤,过滤完了还要用油和冰糖炒它……

总之得来很不容易!也正是因为如此,去年没用完,他也没舍得喂鸡。

此时正好可以派上用场,叶缓归将碗里的豆沙团成了一口大的小球,碗中不多不少正好团了十二只小球。

他取了一团剂子出来,只见他右手大拇指往剂子中间一摁,剂子上就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凹坑。他左手托着剂子,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着剂子慢慢转动着,没一会儿米粉团就变成了一个中间有凹坑的米粉碗。

他取了一粒豆沙塞到了米粉中间,同时虎口挤压着边缘的米粉向上。没一会儿米粉上大大的收口就变小了,很快叶缓归手心中就出现了一只圆溜溜的团子。

糯米团子蒸熟了之后会很黏,如果用普通的蒸布,团子们会和蒸布黏黏糊糊,到时候取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破相。为了不让这种情况发生,他早就想好了对策。

水池中浸泡着几张宽而长的暗绿色的叶片,这是芦苇的叶片,叶缓归常用它来包粽子。芦苇叶片经过水一煮有一股清香,坚韧又不易破损。叶缓归将它们剪成了两尺长的段儿,两张叶片一交叠,垫在青团底部,青团怎么都没办法越过它们粘着蒸布了。

没一会儿蒸笼中就放了十二只大小均匀圆溜溜的青团了。

叶缓归这时候才发现,他忘记做咸馅儿了。不过做咸馅儿很快,材料都是现成的。

只见他取出一把焯过水的竹笋切成了丁,随后将一块肉剁成了肉沫,里面加了切成丁的香菇丁。再加入葱姜料酒去腥,糖盐酱油之类提味,经过搅打上劲儿,没一会儿他面前就出现了小半盆咸馅儿了。

做东西对于叶缓归而言真的很解压,全身心的投入到美食的制作中什么烦心事都不用担心,等美味做成了之后心情好了,还有好东西吃!

就像现在,叶缓归开开心心的包着青团,没一会儿他面前的案板上就放满了垫着芦苇叶的青团子。正当他准备将案板上的团子放到蒸笼中去时,他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所有的团子都长得一样,到时候怎么区分甜的还是咸的呢?

不慌,他有办法。只见他去了一趟储物间,回来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一把枣子。他将枣子洗干净,用剪刀剪成了长条,然后将枣条放在了甜青团的顶上,

这样蒸出来之后,咸甜青团一目了然!

小叶子美滋滋的给自己点了个赞:“我可真是太聪明了!”

等他将剩下的青团都包好之后,馅料还有剩余的。不过没事,他答应了福伯晚上做鸡毛菜丸子汤,这些馅料可以留着做成小丸子放在汤里!

三十九个青团,一笼子放不下,叶缓归将它们分成了两笼。

剩下的时间就是等待了,青团很容易熟,只要水开之后蒸上两炷香的功夫就可以了。蒸笼放到灶台上之后,叶缓归就一边收拾着他的锅碗瓢盆一边等待。

艾草青团的味道清香,做的时候就满屋的香味,蒸的时候,艾草的香味被糯米的芳香中和了一些。第一笼中甜青团多,暖暖的甜香慢慢的从蒸笼中溢出,温温柔柔的侵蚀着叶缓归的嗅觉。

怕自己蒸过头或者蒸的时间不足,叶缓归特意买了几个沙漏来及时。刚刚他将蒸笼放上去的同时也放上了沙漏,等沙漏中的沙流光时,也就代表青团蒸好了!

叶缓归心满意足的揭开了蒸笼盖子:“哇”

蒸笼中的水汽蒸腾而起,二十个圆鼓鼓胖墩墩的青团子俏生生的坐在了芦苇叶上。经过蒸制,它们的颜色已经发生了变化。没蒸之前,它们一个个颜色嫩绿清新,蒸熟了之后,它们变成了墨绿色。

这颜色就像是上等的墨玉,看着真让人舒服!

叶缓归眼疾手快的将蒸笼转移到餐桌上,他将餐桌上的另一口蒸笼端到了灶台上。盖好盖子之后,他没忘记将沙漏掉个个儿。

等他一回头,他发现进宝已经跳上了桌子蹲在了蒸笼旁。叶缓归眉头一挑:“进宝,你要干什么?”

进宝和招财同时看向叶缓归,眼中流露出的意思不能再明显了它们要吃青团!

70.青团下

面对招财进宝的眼神,叶缓归只能可耻的妥协了,他拿着青团严肃的警告小两只:“不能多吃哦……”

话音没落,这两叼着青团就跑出门去了,也不嫌烫嘴!

叶缓归哭笑不得,他只能和鸭鸭大眼瞪小眼。鸭鸭不爱吃叶缓归做的这些东西,它对着叶缓归扬起脖子。

鸭鸭要的从来都不是好吃的,它只是想要一个温暖的抱抱。

和鸭鸭玩了一会儿后,蒸笼中的青团温度也下来了。叶缓归取了毛笔刷,趁着青团还带着温度,他在青团上均匀的刷了一层油。

刷完了油的青团子颜色墨绿,油汪汪的非常可爱。

刷油主要是怕青团干了之后开裂或者是黏在一起。有了油的保护,下次直接蒸一下依然香软可口。

没一会儿第二笼青团也蒸好了,当叶缓归忙着给青团刷油的时候,福伯的声音突然传来:“小叶子!快来帮忙!”

叶缓归刚刚放松下来的心猛地提起来了,他搁下手里的油壶和毛笔:“来了来了!”

福伯头上都是汗,他急急的说道:“快,凤凰足再磨一根!要死,我太专注了,竟然没注意药效已经过了!研磨好了之后加两滴灵液!”

福伯一边说着一边从兜里取出一根凤凰足,叶缓归连忙接过凤凰足。他拿着研钵快速又仔细的研磨了起来,黑色的凤凰足出乎意料的脆嫩,感觉像是荸荠的质地。没一会儿凤凰足就成了一滩黑乎乎的膏。

叶缓归学着福伯的样子往里面滴了两滴灵液,再度研磨确保灵液已经和凤凰足完全融合之后,他将研钵中的凤凰足倒入小碗中。他端着小碗急急的往房间跑去:“福伯,好了!”

福伯正在行针,他快速对叶缓归说道:“喂他喝下去。”

就在这一瞬间,叶缓归看到了谭渡之身上的创口,只一眼,他的手就控制不住的哆嗦了。

福伯虽然对他说过接经脉很疼,他脑补的接经脉过程就是划开之前的伤口,找到断掉的经脉,然后一根一根的接好。他没想到的是,找到缩进去的经脉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谭渡之的手腕部分的皮肤被掀开,露了一片巴掌大的口子,在伤口旁边密密麻麻的扎着银针。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筋缠绕在白骨上,福伯正在断裂的肌腱上抽丝剥茧一般寻找着缩到肌肉里面的经脉。

叶缓归看的这会儿,福伯已经找到了他要寻找的经脉。他用银针扎着细细的经脉往外抽,每当福伯抽一下,谭渡之的胳膊就不由自主的抽搐一下。

真如福伯说的那样,这是抽筋扒皮的疼。光是看一眼,叶缓归就觉得自己的手腕在疼了。他眼眶一下就红了:“福,福伯,你轻点,轻点……”

福伯翻了个白眼:“别捣乱!喂完了药就出去!”

谭渡之面色发白,头上的汗珠一滴滴的渗了出来。见叶缓归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他温声安慰道:“没事,不疼。”

叶缓归连忙弯腰,他一手扶起谭渡之的脖子,一手将小碗递到谭渡之唇边:“快喝了,喝了就不疼了。”

谭渡之将小碗中的凤凰足一饮而尽,他对着叶缓归露出了一个安抚的笑容:“别怕,我没事。”

叶缓归抬起袖子细细的擦着他头上的汗珠,他很想对谭渡之说点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我,我做了青团子,你一定没吃过。味道可好了,你一定要好起来……”

谭渡之笑了:“嗯,我闻到味道了,一定很好吃。”

福伯有点扛不住了:“别在这里黏黏糊糊的,知道你们小两口感情好。等我把他的经脉续好,你们要亲要抱随意,现在先别打扰我。小叶子你赶紧出去,你在这里会让我们两心神不宁。”

叶缓归只能放下了谭渡之,他的心揪得紧紧的。这一刻他突然体会到了上辈子他生病的时候,他亲人的感受。原来看着病床上的家人,亲人的心情这么难受吗?

药效还没发作,谭渡之还能说话。他扭头看向叶缓归柔声道:“出去吧,做些好吃的。我很快就能好。”

叶缓归生怕自己再呆下去会让福伯分心,他只能点点头:“嗯,我就在门外。我就在外头。”

关上门之后,叶缓归抽抽鼻子,他差点在老谭面前掉眼泪了。

老谭太受罪了,他方才看得真切,福伯先给老谭接了左手的筋脉。老谭的左手有两根手指能动,就这样都花了这么长时间。如果换成右手和两条腿,他要疼成什么样啊?

房间的血腥味一直缠绕在鼻尖,叶缓归心里像是压着一块大石头,怎么都没办法放松下来了。

一只左手,福伯就接了大半天,等他从房间里面出来时,福伯唏嘘了很久:“哎哟,给人接经脉可比给兔子接经脉麻烦多了。”

毕竟兔子的经脉接不好就算求,大不了做成干锅兔子。而谭渡之这么个大活人,要是接不好他的经脉,福伯的招牌就要被砸了。幸亏接好了,福伯这才能放心下来。

福伯晃悠着往厨房走去:“小叶子啊,有吃的吗?”

叶缓归连忙打开了柜子取出了青团:“有,有青团!”

福伯捏了一只团子啃了一口:“还是熟悉的小叶子的味道,好吃。你拿两个去给小谭吃,他应该也饿了。”

叶缓归一听连忙将盛着青团的盘子放在餐桌上,他取了一只碗里面放了几只青团,还冲了一碗蜂蜜水:“福伯,你先吃着。”

福伯叼着青团看着叶缓归的背影,他感叹着:“哎,年轻真好!”

凤凰足的药效快过了,左手手腕那边有些麻木。谭渡之闭着眼睛感受着他左手剩余三根手指头的回归,此时他还不能用力过猛,只能稍稍动动手指头。

他没想到医仙都断言没有办法修复的经脉,在这个小村子里面竟然真的被人修好了。

感觉到叶缓归的气息,谭渡之睁开了眼睛。叶缓归将手里的两只碗放在了床头柜上,他蹲在了床前伸手摸了摸他的左手。

谭渡之的左手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因为受伤,他的每根手指头都肿了起来。肿得和叶缓归去年冬天用羊肠子做的香肠一样粗。

叶缓归不敢用力,他只能摸了摸老谭的皮肤。老谭的掌心都是老茧,但是他手背的皮肤很好。此时他的皮肤虚浮,轻轻一摁还能摁出一个凹坑出来。但是叶缓归能感觉到老谭的左手有温度了!比他掌心的温度还要高!

谭渡之轻声道:“别怕,不疼。福伯手很稳。”

谭渡之一说,叶缓归嗓子就堵住了。怎么可能不疼?抽筋扒皮的疼,谭渡之要经历四次。这之后还要针灸让经脉能长得更好……

叶缓归不是娇气的人,他上辈子在痛苦中挣扎了八年。每一次身体疼得睡不着吃不下的时候,妈妈只能徒劳的哭泣,爸爸和哥哥只能躲开叹气。久而久之,他就学会了笑着告诉家人,他不疼。

他不想看到家里人痛苦的眼神,不想听到他们沉重的叹息,也不想将自己最狼狈最绝望的样子展现给最心爱的人。

因为爱,他选择了隐忍。而老谭呢?老谭只是习惯了一个人,所以才会这么坚强。

叶缓归直视着谭渡之的眼睛:“老谭,你可以不用这么坚强。如果疼的话,你可以哭,可以叫,只要能让你舒服一点的事情,你都可以做。不用憋着。”

谭渡之心中泛起了层层涟漪,他缓声道:“真的不疼。”

这种程度的伤痛,他经历过无数次。比起九霄仙门水牢中的酷刑和断筋之痛,此时的疼痛让他喜悦。

现在的每一分痛都是有尽头的,每疼一下,都让他看到了希望。

他深深的看向叶缓归,一路走来他受过大大小小的伤。但是没有哪一次受伤之后,有人像叶缓归这样毫无目的的担心他。

谭渡之笑道:“我闻到了很香的味道,是你说的青团吗?我可以吃吗?”

叶缓归一下回过神来:“啊!是的!”

谭渡之刚想起身,叶缓归就按住了他:“你躺着别动!我来喂你!”

谭渡之无奈极了:“我治疗的是手,不是身体。”

叶缓归站在床边找了好几个姿势,最终他挫败的发现,还是要让老谭坐起来。谭渡之的身后垫上了被子和翘翘,他斜斜的坐着。

叶缓归坐在他身边端着蜂蜜水递到他唇边:“你今天早上就没吃早饭,一定饿坏了吧?先喝点水润润嗓子。”

蜂蜜水甜而润,喝下去之后嗓子确实舒服了很多,等谭渡之喝了几口蜂蜜水后。叶缓归托着芦苇叶的底部将青团递到了老谭面前:“这是香菇笋丁肉馅的青团,你尝尝合不合你的口味。”

谭渡之低头咬了一口,软糯的青团皮包裹着下面的馅料入口,一股清香味充盈了整个口腔。加了糖的青团皮吃起来微微甜,混着内里咸鲜的馅料混合成了奇妙的滋味。

笋丁脆,香菇丁滑,肉丁多汁又浓香,谭渡之咬了一口后,青团中的汁液迫不及待的就要冒出来了。叶缓归连忙将青团的口子向上翻了一下,这才没让里面的汁液流淌出来。

青团虽然是早上做好的,叶缓归一直将它们放在柜子中,此时吃起来温热可口正是口味最好的时候。

谭渡之眯着眼睛嚼着团子:“好吃。”

叶缓归见他精神和胃口都不错,这才放松了下来:“这次做得急,以后有空我做咸蛋黄肉松口味的青团,你一定也爱吃!”

谭渡之点点头:“嗯。”顿了顿之后他关切的看向叶缓归:“你也吃。”

他都看到了,叶缓归中午没吃饭!

叶缓归笑着挠挠脸,他捏了一只青团:“嗯!我们一起吃。”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这里到了清明时节就有青团卖,比较多的是蛋黄肉松和豆沙馅儿的。有一次吃了同事家做的青团,里面放了肉、笋丁、香菇丁和香干,呜呜呜,可真好吃。惦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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