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儿,一个叫不悔的女儿,她为什么就不能体谅他的心境?
为什么就不能站在他的位置为他考虑考虑。
他都35岁了,还不抓紧时间再生一个孩子,再过几年,他恐怕就没有那个心劲了。
再了,谁女人胖了不好看?
他就看她怎么着都好看,就是胖的像个肉球一样,也很好看,而且抱在怀里软乎乎的,也觉得舒服。
于是,他也用非常坚定的语气对夏雪瑶:
“什么不行?这事儿就这么决定了,再过两个月,你就又开始备孕,我们必须再生一个孩子,这事儿我了算,没得商量。”
夏雪瑶气得差点晕了过去,南宫御的这是什么鬼话?
怀孩子的事情他了算?
究竟是谁的肚子怀孩子?难不成她的肚子她还不能做主了?
葛优不是有句话叫着:我的地盘我做主?
难不成她的肚子都还不属于她的地盘?
想到这里,夏雪瑶越发的生气,然后狠狠的朝南宫御吼了一声:
“想要我再生孩子,门都没有,我又不是生子机器,我们生一个就足够了,我要封肚不生了。”
吼完,不再理会南宫御,即刻转身就朝门外走去,跟他呆在一个空间里都郁闷。
什么男人吗?自私死了,只顾着他自己的愿望,却一点都不替她考虑,完全是自私自利的自大猪。
她之前流产过两次,身体原本也就不怎么好,怀上不离也都是意外,要不一个孩子都没有呢。
越想越生气,干脆直接朝大门外走去,她其实会开车,只是开不好,而气的南宫御并没有给她一部车开,反正她出门都配有专门的司机接送的,不需要她自己动手。
刚走到门口,保安看见了,即刻对她行礼,然后心翼翼的问:
“少夫人,你要出门去是吧,我们马上帮你通知司机过来开车,你在这里稍等片刻,三分钟就过来了。”
保安话的同时,已经迅速的拿起对讲机了,她原本想不用司机了,我就在门边走走就行了,可想了想,外边没什么好走的,还不如开车出去散散心来得舒服一点点。
司机很快就开车过来了,她迅速的上了司机的车,在上车的一瞬间,其实已经看见南宫御追出龙庭来了,可她假装没有看见,吩咐司机迅速的开车离去。
南宫御其实看见夏雪瑶上车时还着急的喊了两声,偏夏雪瑶已经上车了没有听见,看见车开出大门去,他也没有再追上去了。
夏雪瑶要生气让她生好了,没准她出去逛一圈回来气就消了,不定还想通了呢,女人嘛,年级轻轻,不怀孕生孩子做什么?
再了,他也并没有把她当成母猪要她生一窝,他只是要求她再生一个而已,一男一女,这是理想的家庭结构方式,一家四口才是完美的家庭模式。
想到这里,他即刻转身朝龙庭旁边的听雨轩走去,既然夏雪瑶已经离开了,那他还是去书房看看书好了,反正不离这会儿在睡觉,等她回来了就可以吃晚饭了。
夏雪瑶坐在车上,其实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她原本并不怎么喜欢逛街,时候不喜欢逛街是因为穷,逛街要花钱,而她没有钱来购物。
后来长大了,母亲又死了,她越发的穷,所以就更加不敢逛街了,因为身无分文,连母亲的骨灰盒都买不起,哪里还有钱去逛街。
再后来给南宫御做契约老婆,她已经不怎么自由了,所以也很少逛街,然后是被林瑞香赶出龙庭御园,接着不多久做了狗仔,而狗仔整忙得三餐不继,别逛街了,就是吃一餐饭的时间都没樱
后来遇到南宫轩,然后又再次被南宫御抓回,再然后是逃离了南宫御,去了新加坡,却又忙着学时装设计和当时装设计师。
当然,后来在巴黎,她又被南宫御给抓了回来,然后再次成为她的俘虏,同样没有什么自由,关键是,没有逛街的心境。总得来,她活了25岁,还没有好好的逛街过,其实刚被南宫御从巴黎抓回来那两个月,她每表面上还是自由的,偏南宫御没有给她现金,给了一张卡,却限制她不能买这样不能买那样,弄的她一点逛
街的心情都没樱
而后来呢?她再次住进龙庭御园,更加没有自由了,因为住进去还是林瑞香派人接过来的,进去的第一眼睛就瞎了,还逛什么街?
后来眼睛好了,她又忙着‘冬季恋歌’的事情,再后来出了一些列的事情,根本就没有逛街的心情,反而是越发的郁闷。
现在好了,不离10个多月了,马上快一岁了,日子总算安定了下来,而她和南宫御,也尘埃落定,俩人已经认定彼此,要做一辈子的夫妻了。
想到这里,她的心略微的平静了下来,为刚才一股脑的冲动有些后悔,其实南宫御还在她没有生不离的时候就已经过了,等生了不离,还要生一个不悔。
貌似,他没有嫌弃她身材不好,也没有不喜欢她这肥嘟嘟的身材,何况他总是隔一两就要和她痴缠,好似总也吃不够她似的。
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有些任性了,其实仔细想来,再生一个孩子也不错,何况他那么喜欢女儿,而她自己也喜欢女儿,再生一个女儿,又有什么不好?
都女儿是父母的贴心棉袄,貌似有个女儿也挺好的,想象一下,等再过几年,他们一家出去旅游,南宫御一手牵她一手牵儿子,而她一手牵他一手牵女儿,这该是一副多么温馨的画面?
这样想着,夏雪瑶居然有些动心了,觉得完全有必要和南宫御再生一个孩子,减什么肥哦,要生就接着生,等生了女儿,她也不过是二十六七岁而已,那时再减肥保持身材,貌似也还不算迟。
“去哪里啊?”司机见夏雪瑶一直在沉思,忍不住问了句:“少夫人,这都到市中心了哦,我朝哪里开啊?”夏雪瑶这才从沉思中惊醒过来,朝窗外一看,果然是闹事区,而且购物大厦就在眼前,她眼前一亮,即刻想到了什么,然后用手指着那栋大厦:“停地下停车场吧,我去楼上逛逛,你就在车里等我,我买
个东西就下来。”
司机点点头,表示明白,随即迅速的把车朝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入口开去,而夏雪瑶却已经在盘算着要买什么好了。
其实南宫御的生日快到了,这么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帮他过一次生日,也从来没有帮他买一份生日礼物,而他自己也从未提起过自己的生日,好似他的生日一点都不重要一样。
这栋大厦,她多少有些熟悉,因为是a市标志性的建筑物,而她做狗仔时,曾经追踪那些大明星的绯闻,也来过不少次这栋购物中心大厦。
崇梯直接上的五楼,因为五楼是男士精品区,而给男人送礼,不是手表就是袖口或者是领带领结什么的。
而这些东西她都不想送,因为觉得没什么稀奇的也没什么意义,大多数人都是送这些的,尤其是领带,女人最喜欢送领带给男朋友和老公了,据是想把自己的男人栓住的意思。
然而,做过狗仔的她深深的明白,男人其实是栓不住的,如果一个男人没有把心思放在你身上,你就是用铁链都栓不住他,别一条领带了。
所以,她直接把领带给否定了,因为南宫御根本不需要她栓他,他自己就像一块粘糕粘着她,这么多年来,她是逃也逃不掉甩也甩不开。
领带不送,手表呢?
貌似南宫御有手表了,而且她对手表这个不懂,何况手表是带在手腕上的,万一她一个没有认清楚,买了块假的回去,岂不是要把南宫御给气着了?
于是,想来想去,她觉得还是送只钢笔吧,反正南宫御每都要签名,而签名就少不了用钢笔,何况,钢笔假货少,主要原因,用钢笔签名的人越来越少了。
五楼果然是精品区,全是世界高档的名牌,她已经想好了买钢笔,所以直奔钢笔区,然后直奔自己喜欢的派克钢笔。实在的,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用过钢笔,穿了,根本就不懂钢笔什么牌子好,而之所以知道派克,完全源于做狗仔时,h市一大明星用过这个牌子,而那时,傻乎乎的她还问毕副,这什么牌子的钢笔
啊,结果在整个报社出了洋相,也把自己没有用过钢笔的底给泄露了。
自此,她就知道了派克这个钢笔的牌子,不过到钢笔区一看,貌似派克不是最昂贵的牌子,还有比它更加奢侈的品牌。
可她认定了派克,所以不动摇,只不过她对于钢笔是个半灌水,根本不知道怎么挑,所以就直接对售卖员,要最贵的,包装最精美的就校售卖姐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随即点点头,直夸她眼光高,这是经典型的,历年来从未降过价,是很多明星大腕商界奇才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