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你是不是自作自受?”
发小虚空指了指路见屿,像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恨铁不成钢地叹气。
路见屿冲他抬了抬杯子,仰头闷了口酒。
“是。”路见屿漫不经心地说,“我自作自受、自讨苦吃、自作孽不可活……”
他一径地这么说,发小却越听越不是滋味,转口道:“早该分了!我当初就知道会这样。那个姓成的,看面相就自私自利薄情寡义——”
“你什么时候学的看相?”路见屿打断他,“行了,别胡说八道了……”
“我胡说八道?”发小拍了下桌子,“你们在一块儿的时候让我憋着也就算了,现在都分了,你还护着他?你图什么你?”
发小并不喜欢成洲,尽管路见屿总是有意在他面前说成洲的好。
“凭你的条件要找谁不行?就算想喜欢男的,多少人洗干净排队让你挑?你干嘛非上赶着找不痛快……”
“我贱呗。”路见屿拿杯子敲了敲他的,笑嘻嘻道,“我自己犯贱,人越不搭理我越腆着脸往上凑。你那次怎么说我来着?说我是……”
说着,路见屿手机震了几下。
屏幕亮起来,本来被他混不吝的态度气得倒仰的发小一看,顿时更气不打一处来。
“你能给我有点出息吗?”
锁屏是成洲的照片。
路见屿瞥了一眼屏幕,笑:“这有什么。最近忙,忘换了。”
“一个星期了!你们不都分手一个星期了吗?你一个星期白天夜里都不用手机?还忘换了,瞎jb扯淡……”
发小恨铁不成钢地叹气。
“真不知道你到底是看上他哪儿了。”
路见屿没说话。
照片里,成洲正双手插兜靠在墙边,眼睛往对面张望,却并没捕捉到镜头,像是正在找谁的样子。
他看上成洲哪儿了?
不出言刻薄时,成洲其实很有魅力。这固然是因为他的外表足够优秀,但更多的,是因为那双难掩锋利的眉眼,和其中自然流露的高傲神情。
最初,路见屿就是为这双眼对成洲一见钟情的。
那时候成洲站在酒吧舞台灯光的边缘,深棕的发色和低调的打扮在五颜六色的乐队里显得很不起眼。路见屿是陪发小借酒浇愁来的,本来只是觉得乐队的歌还不错所以往舞台上瞟了几下,并没有注意成洲,是因为他的耳钉不时反光、闪到自己,才多看了一眼。
接着,追光打在成洲身上,他眼中迸射的神采也展露无遗。
和身边充满激情几近癫狂的队友不同,他脸色冷淡,眼中却溢着兴奋不已的光,好像身体还独自待在凡世寂静的角落,灵魂却已经开始为自己的音乐颤抖沸腾。当他视线随意扫过台下的顾客时,那种近乎轻蔑的傲慢让路见屿心底过电一样,酥了一刻。
几乎是同一刻,他就为此彻底沦陷了。
酒吧老板是路见屿的朋友。路见屿当时丢下发小和喝了一半的酒,就去找人套话。
然后他就知道了这是个小有名气的乐队,知道了这个小有名气的乐队请来半个晚上价格不高但质量很好,知道了这个小有名气的乐队曾经参加过什么比赛拿过什么奖……知道了这个小有名气的乐队里,弹贝司的那个人叫做成洲。
路见屿装作和人谈天的样子、跟着酒吧老板走到后台,在见到那几个收拾乐器音响的年轻人时,状似随意地挨个打了招呼。
到成洲时,路见屿伸出手,露出自觉最真诚可感又最风流倜傥的笑,然后挑了个自然无比的开头。
“听说,刚刚倒数第三个曲子是你写的?”
那是他注意到成洲时、乐队正在表演的歌。酒吧老板说是他们的原创。
我很喜欢这首歌、它让我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情、你贝司弹得真好……
如此几句后,他说:“认识一下,可以吗?”
路见屿也算久经情场,就算再不自恋,也对自己的魅力有十足的信心。但成洲只是瞥了他一眼,跟他握了个手,一触即离。
果然和外表看上去的一样不好接近。
路见屿并不着急。他本来就喜欢闲着没事儿时在各种酒吧俱乐部消磨时间,现在更是打听着乐队的行程,只要有表演就几乎场场必到。
然后几次“巧合”下来,先曲线救国、和乐队里的另外几个成员混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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