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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百老汇夜总会(1 / 1)

易紫兮是第一次进夜总会。

在首都北方大学上学的时候,她偶尔也和同学们一起去泡过吧,但北方大学附近的酒吧,和这个“百老汇夜总会”完全是两码事。

易紫兮还没进门,门口的两个小混混就朝她吹起了口哨。

实话说,夜总会里各色女人不少,但像易紫兮这么漂亮,气质这么好的,还真不多见。

易紫兮心里就有点紧张。

倒不是紧张着两个小混混,叶九就跟在身后不远处,这两个小混混真要是敢有什么出格的动作,那只能说,他们很不幸!她主要是紧张“破案”。

如果按照叶九的分析,杀人碎尸案的凶手就隐藏在这个夜总会里,那她就得特别小心了,千万不能让人看出破绽,免得打草惊蛇,功亏一篑。

其实如果她也是刑警的话,就会知道,叶九刚才那个推理,漏洞挺多的,实在是过于牵强。

他们要是真的能在这个夜总会找到犯罪嫌疑人,那只能说,运气太好了。

但易紫兮对叶九深信不疑。

在易紫兮心目中,别的事你可以质疑叶九,但破案这种事,你就得相信他。

在此之前,谁能想到,叶九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邓子豪抓起来?

还好那两个小混混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易紫兮深吸一口气,进了百老汇夜总会。

叶九大约等了五六分钟,在门口抽完一支烟,才从摩托车上拿了一个人造革皮包围在腰间,摇摇晃晃地进了夜总会。

他眼下这副装扮,像极了那些到星州来批发小商品的外地老板。

星州有一个很大规模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那里每天都会有很多外地老板进出。

这些做小生意赚了点钱的外地佬,其中不少档次都比较低,晚上没事的时候,不是凑在一起打牌,就是到各种娱乐场所寻花问柳。

叶九扮演的,就是这么一个角色。

当然,他还是太年轻了点,但夜总会里迷离的灯光,能够很好地掩饰这个“缺陷”。

夜总会这种地方,叶九其实也是很不喜欢的,太吵。

不过为了办案子,他确实没少进过夜总会,对夜总会里的一切,还是很熟悉的。

昨晚上,他就已经过来踩过点了。

专案组那边,现在相对来说反倒比较轻松。

几乎所有抓获的“邓子豪黑恶势力团伙成员”都很“爽快”,这边一审,马上就撂了,基本上都是“竹筒倒豆子”,很多专案组以前没有掌握的情况,他们都招供了出来。

只有邓子豪还在死扛着。

不过叶九估计,他也扛不住多久了。

省厅专家组成了一个专门的审讯小组来对付他。

他们平安过来的同志,接下来主要的任务,就是回平安那边取证,一一核实那些团伙成员招供的情报。

这些材料,届时都会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叶九估摸着,这个案子最终宣判的时候,判决书至少得好几十页,甚至上百页都有可能。

邓子豪这几年犯下的罪恶,简直是罄竹难书。

叶九虽然早就知道邓子豪罪恶累累,却也没想到,他竟然干了那么多坏事。

而且这些坏事,大多数还都是在本乡本土干的,侵害的对象,都是甘塘镇的父老乡亲。

按照另一个时空的走势,此人原本还要横行霸道至少十来年,才会最终被专政铁拳轰击,沦为阶下囚。

在本时空,邓子豪的运气实在不好。

他真不该惹叶九!为了这个“杀人碎尸案”,叶九专门向郎正请了三天假,理由是现成的,他这段时间太辛苦了,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这个理由很大,郎正自然不能拒绝。

况且,郎正也知道,叶九在省城应该还有些事要办。

办邓子豪这个案子,自始至终,最坚定不移地支持叶九的,就是郎正。

包括把叶九从巴江所调到甘塘所,包括把曹洋撤掉,用周永祥出任甘塘所长,都是为了支持叶九。

现在大功告成,郎正很乐意给叶九放几天假。

那些事务性的工作,并不是非叶九不可,其他同志也一样能做得很好。

叶九是尖刀,要用在最关键的时刻!当然,如果郎正知道叶九是跑到河东去“私自破案”,怕是少不得一顿训斥了。

年轻人,就是气盛,河东分局的“闲事”,你去管什么?

有了昨天晚上的踩点,叶九基本上对百老汇夜总会的情况有所了解。

这个场子相当低档,各色人等都有,乱七八糟的。

叶九的注意力,自然是放在做皮肉生意的“职业女性”身上。

据叶九的观察,这个场子里做皮肉生意的“暗门子”女人还真不少,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夜总会穿花蝴蝶似的跑来跑去,寻找下手的目标。

不过,大部分都不太年轻了,少说也是三十岁往上。

真正年轻漂亮的“失足女”,是不会在这种低档场子里做生意的,来这里消费的人,档次都不高,出手也大方不到哪里去。

往往一个晚上累死累活,接了几单生意,还不如在豪华的大场子里一单生意赚得多。

这样豪华的大场子,星州有不少。

当然,也不排除在百老汇夜总会里,偶尔能钓到大鱼。

一些刚刚赚了点钱的底层人士,暂时还没有去高档豪华娱乐场所的经验,一般会继续在以前习惯了的低档场子里流连,却又迫不及待的想要展现一下自己的“土豪风范”,出手特别大方。

又或者第一次来这种场所消费的,想要装个逼,出手也会很大方。

要是能钓到这样的大鱼,那就爽歪歪了。

只不过,这样的大鱼一般都比较难遇到,关键得看运气。

这很符合“雌雄大盗”的定位。

叶九很清楚地记得,案件汇编里记录的那个女性罪犯,年龄三十四岁。

至于长相,资料里自然是没有什么详细描述的。

但在这种场子里混饭吃,再漂亮能漂亮到哪里去?

她真要是那么漂亮,就不会干杀人劫财这种事了,有的是其他办法赚轻松钱,干嘛非得走这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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