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群大松一口气,“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他握住我的手,眼里满满的全是真诚与爱意。“谢谢你。”
我有些不好意思。“你不用谢我,你也救了我很多次。今天给你添了很多麻烦,若不是我贪玩,也不会惹来这么多事。”
他笑,“贪玩有什么要紧。你常常都是一副忧心忡忡、深思熟虑的样子,有时候看起来真不像个小姑娘。”
我一撅嘴,又觉得自己仿佛在撒娇一样,赶紧歇了。“本来就不是小姑娘啦,我都19了。”
“19?”白群像是十分惊讶的样子,看我的眼神突然多了些疑虑。
19怎么了,难道成了年就不能叫少女了?我自觉得自己看上去还是挺年轻的,偶尔也会被人认成高中生。即便二十多又怎么了?人人都会老,况且二十多岁也根本不老。
白群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讶异很不合时宜,微微尴尬的解释,“我看你的样子,总以为你才16。”
这便有些夸张了吧。即便自己看着再稚嫩,也不至于生生年轻了三岁。或许是白群在哄我开心吧,女孩子,总是喜欢人家说自己年轻的。我不做他想,并肩和他坐在一起。
他仿佛十分疲惫的样子,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昨夜他一直守在门口,半夜还和陈明光说了不少话。一大早陪我上山,又辛辛苦苦在山涧里打了一架。苹婆的体力很好吗?再好也是需要休息的吧。他这么一直熬着,连眼下都出了乌青一块。我心里一软,似有层层暖意流进了心里。他这样在乎我,毫不吝啬的将爱与保护全部付与我。即便我不能回应他,他也未曾后退过。
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我的心里是有他的。不知从何时起,眼睛便总跟随着他。初见哪几日他对我并没有多么好,但我却无条件的信任他。后来在漏春岛上被他所救,顿时觉得只要有他,这世上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所谓爱与陪伴,不就是彼此的信任和保护吗?或许我一开始对他的好感只是因为他的面孔,但我向来是一个非常分得清的人。我绝不会因长相而钦慕一个人,更不会把他当作薄荷的影子来喜欢。
我是何时喜欢他的?我又是为何而喜欢他?
喜欢总是没有理由的。一见钟情或是日久生情,其实都是一刹那的事。我苦涩的想着,或许这份感情只能埋在心里了。不久之后我要回家,白群不是人类,我们之间没有结果的。我会用多久才能忘记他?又要用多久才能喜欢别人?同他出生入死过后,恐怕忘记也是一件艰难的事了吧。再悲哀一点,或许永远都不会忘记他了吧。
我从小就是个理智的姑娘,懂得人生的价值更多的在于创造自己的人生,而不是一味的沉溺在情爱之中。我总觉得将来会有一片非常广阔的天地等着我去闯,因此配得上我的那个男儿必须要是个英雄。二十一世纪,英雄不再是穿着一身铠甲浴血奋战拯救世人的马上豪杰,但也必须是个顶天立地有担当的男子汉。我转头看他,白群的呼吸浅而均匀。他是我的英雄,也或许是最后一个靠在我肩上入睡的英雄了。
没有关系,没了爱情也能活。我自我安慰着。没了爱情拖累,说不定我会成为一个女强人?
唉。薄荷。我终究是背叛了他。即便我再怎么抵抗白群一点一滴的好,也不能装傻否认,白群在我心中的分量不知从何时起超过了他。现在想起薄荷,已经找不回当初怦然心动的感觉,只剩下无穷无尽的愧疚。或许他会觉得非常奇怪吧,为什么一心喜欢他的桃吹了一阵晚风就和他缘分已尽了呢。我不能勉强自己,也不愿伤害他。
若我来到异界之后没有遇到白群,有回事怎样的光景?或许已经怀着对猎人深深的恨意死了吧。命运如此奇妙,一环套一环。我不但没有死,还见证了猎人族铲除叛乱的全过程,多了几个朋友,了解了一个凄苦的爱情故事。后来又莫名其妙的了解到自己可悲可笑的前世,甚至还见到了前世的哥哥。
我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太阳已经偏西了,思绪也像阳光一样拉的很远很远,而不再只纠结那些感情与宿命了。若白群也只是个普通男孩子呢?或许我们可以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旅行。春天的时候去湖中泛舟,夏天的时候去海里游泳,秋天的时候一起登山望远,冬天的时候一起冬钓滑雪。在没有危险的人间世界,他也会那么拼命的保护我吗?又笑自己傻,既然没有危险,还需要他保护吗?我们只要静静地待在一起就足够了。
冬天总是好的,下雪,穿厚厚的衣服,过年,放烟花。懒懒散散的睡到天大亮,窗外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哈着手指头在窗户上花一朵花,客厅里爸妈正在看春晚回放。我塞了两只橘子进口袋,穿着熊爪一样的大靴子去找他。电线杆上是不怕冷的麻雀,屋檐上的冰凌像钻石一样反射着太阳的光彩。
一滴泪突如其来的划过自己脸。这样安宁平静的日子,我和他永远都不能拥有。
“可以有的。你想看雪,我带你去便是。”白群满足的声音从脖颈下传来。我连忙慌张的擦了擦脸,又在心里唱起了国际歌。
“行啦,别忙啦。我都听见了。”
从什么时候起?听见了多少?他不是睡了吗?我怎么忘了这件事了,他是不是睡着时也都在听?丢死人啦!“没有。”他笑着将我搂入怀中。“只听见了下雪那段。实在太累了,便睡了会。我错过了很多吗?真不该睡的。”他的表情有一些懊恼。
本想推着他让他带我去摘琉璃花,但心里一横,人变的胆大起来。没关系,听见便听见了,我也不需再躲藏了。我们的时间剩下不多了,能欢快一会便是一会吧。
“你和薄荷,在你进异界前都在做什么?”这是他第一次提起薄荷,语气里有显而易见的醋味。
“正在骑摩托车。”
“摩托车?”他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我也很想骑。”他看着我的眼睛补充道,“带着你一起。”
“可是上哪弄个摩托车呢?”
“就去你来时的那条路上吧。凭你的力量,也可以将摩托车找出来的。”
我?我有什么力量。人血的功效只让我能够运动起来不累罢了,再有就是能做些小的改变。让我凭空变摩托车出来,我又不是神,怎么可能做到。
“做得到。”他耐心的解释。“你今天不是将琉璃山拉到了丹熏山?直接创造通道将两个地方链接起来,这件事我只见陈公子做过。”
今天的通道是我做出来的?这倒真的吓了我一跳。回想起来,我也曾经将人类世界的碎片直接拉到身边过,就是那次——
“你急着上厕所那次。”白群不怀好意的打趣我。“看来我在你心中的分量真的很重。我的安危已经和你的内急在一个等级上了。”
竟敢嘲笑我!我不客气的狠狠踩他的脚。遇到任何危险都镇定自若的白群,此时却装作痛苦不堪的样子,在这一脚之下做了个痛到扭曲的表情。
我得意极了,一边嘲笑他一边在脑海里回想来之前的那条路。只要想法够强烈,就能将那块碎片拉过来。加油吧,桃,努力的想吧!
待那辆红色的小摩托车真在眼前了,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了。
我闭上眼想了想,小车变成了白色。“白色也好,我最喜欢白色了。”我抬头故作欢快的对白群说。
他十分善解人意的拍了拍我的头,坐了上去。
“你会开吗?”我帮白群带好头盔,“我都不怎么会开,而且有些怕它。”
他冲我一挑眉,“有什么难的?”
还是熟悉的公路,熟悉的山,熟悉的钢筋水泥桥,熟悉的干涸的河。
我就是从这里来到异界的,不出几天,也要再从这里回去。人类世界里,这条路再怎么冷清,每天还是会有车从这里经过。但自我回去后,这块碎片将堆叠在无数人类世界的映照中,从此沉寂下去。
下雨了。
天地之间只余一片哗哗的雨声。雨不小,但也不算大。我心里有说不出的舒畅感,只觉得这雨下的真好。
白群低头琢磨了一阵,打着了火,摩托出发出了哼哼的轰鸣声。
我们没有目标,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向前开去。因为不想离开,所以碎片无限延伸下去,山还是那山,桥还是那桥,只是变的无限长,茫茫的接上水雾缭绕的天空。
每一个水坑里都倒映着我们的影子。衣服湿了,贴在身上有些难受,可我奇迹般的并不感觉冷。我看不见白群的脸,也听不见他说话的声音。但我知道他此时一定是笑着的,就像我一样,是无比尽兴的笑着的。
愿时光永驻。
水滴结成了雨雾,低低地蔓延在脚边。这条路已经不再是原先的样子了,反而像进入了仙境一般。
大大小小的星星从雨雾中钻出来,轻飘飘的向上飞升。这些明亮的、金色的星星在灰暗的黄昏散发着柔和醉人的光芒。星星真好看啊,我伸出一只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抓住。一颗星星调皮的从我手掌上划过,在我手心里留下一团温暖的光。
白群,你看,多好看。
知道他能听的见,我也不必费力喊着说给他听了。雨水声和摩托车的声音太大,这时候的心灵相通真方便。
这些星星是哪里来的呢?我好像在做梦一样。白群,我们要是真的能飞到星星上就好了。
脑海中的话音刚落,摩托车的前端便挑了起来。
我吓得尖叫一声,紧紧抱住了白群。这辆白色的小车像是生了看不见的翅膀,盘旋了两圈就向天际飞去。头盔变的又沉又碍事,我摘了它,随手一抛,它便做起了自由落体运动。顺手将白群的头盔也扔了下去,两只头盔一起跌入树丛中,再也看不见了。
高空中的风吹的衣袖猎猎作响。头发被搅乱成一团,乱七八糟的堆在耳边上。
云彩之上,太阳已经低垂的倚在西面的天空。云朵上没有雨,我们终于能晒晒太阳晾干自己的衣服了。
心狂跳着,喜悦也是无限大。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膨胀了起来,万事万物尽收眼底,没有什么事是我做不到的。
于是我指了指那云彩,它不再是水汽凝结的一团,而变成了一块实体。虽然依旧是棉花团一样又轻又软,但能够承载起两人一车的重量了。
我坐在云朵上,又皱着眉毛想了想。再睁眼时,太阳极听话的下了山,月亮如愿以偿的挂在了天空中。
“不好看,不够圆。”我拿手摸了摸遥远的月亮。“对嘛,圆圆的多好看。哎呀,下手重了。白群你看,是不是被我抹成椭圆形了?”
白群笑呵呵的看我挥舞着手臂,扶着我的手指将月亮摆成正圆形。
我心满意足的叹了口气。
“现在我是不是能回家了?”
他低头吻一吻我的额头。我这会前所未有的胆大,竟心安理得的接受了他的吻,没有躲开。甚至觉得这一吻理所应当,自然的不能再自然了。
“这只是你做出的假象而已。出了这块碎片,异界里还是黄昏。”
我瞪他一眼,“讨厌,扫我的兴。”
他并不生气,拥我入怀。我玩性大发,正在兴头上,怎会乖乖的坐在他怀里。闭眼想了想,朝空气里一抓,抓出两只小杯子和一坛木犀酒。
“这是苗出生那天我在吕的酒窖里看见的。小气鬼,也不拿出来给我们喝。来来来,现在我们就分了它。”
白群迟疑了一下,“你一喝就醉,还是算了吧。”
“有什么关系?”我毫不在意的撕开坛子上的蜡封。“我就要走了,或许以后都不会有机会和你一起赏月饮酒了。”
这话说的不好。我们两人都沉默了,周围快乐的空气也染上了些忧愁。
“好。”他应了,举杯向我,“祝你一生平安喜乐,顺遂无忧。”
木犀酒清澈的像一捧溪水,清泠泠的能照出人的影子。入口温暖甜润,心肝脾肺全都浸在甜蜜之中。
我不知能祝他些什么好。长命百岁对他来说是一句虚话,好好活着简直是在讽刺他。
于是我只好一杯一杯的将酒倒入肠胃之中,一次一次给他看我空荡荡的酒杯底。
他低低地叹一口气,紧紧的抱住我。“我不能自私的留住你,也不知到如何才能将我满心的爱意全说与你听。以前我们见过许多次,都没有好结果。嘘,”我正要问他以前的事,他见我要说话,忙阻止我。“这次你能平平安安的回去了,我虽不舍,但也是极快乐的。我要做一件自己都不齿的事情,希望你能原谅我。”
我以为他要吻我,便半是期待半是忐忑的闭上了眼。
他只在我的眼睛上轻轻的吻了吻。
发觉自己想多,好不尴尬,通红了整张脸。他只作不知,笑着点了点我的额头,也不戳穿我的野心。
“小桃子。没有几天能和你在一起了。我舍不得你。”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心突突的跳着。明月给云朵勾了一层银边,身下的雨还在哗哗的下着。我靠在他热乎乎的怀抱里,被甜腻的木犀酒香包裹着。
此生足矣。我闭上眼睛痴痴的想,再也没能抵挡住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