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 / 1)

自从那天傍晚之后,唐宁在学堂的日子过得无比清净,再没人在他耳边聒噪,也没有各种复杂的视线时不时扫过他,换句话说,他被众人彻彻底底地冷暴力了。

当然,坏蛋例外,从那之后,坏蛋基本不和他碰面,但他总在背后用惧怕而怨毒的目光盯着唐宁。

唐宁天生五官敏感,自然知道坏蛋背后的动作,如果换做以前的唐宁,他也许会害怕不安,可现在的唐宁却毫不在乎,做都做了,害怕有什么用,不如坦然面对。所以对于坏蛋令人不舒服的视线,他一般选择无视,如果那视线感情太强烈,他就会回身对坏蛋报以微笑。明明是再单纯不过的微笑,坏蛋却仿佛看到毒蛇吐信一般,吓得好多天不敢出现在唐宁面前。

然而,唐宁却没时间管他们,他现在每天接触的人,除了家人就只有程秀才父女,按说他应该很清闲才对,一个才刚启蒙的学童能有多忙呢?

可惜,唐宁的先生是程秀才,他是世上最女儿控的父亲,也是世上最黄世仁的先生。

这两个身份,碰到哪个都没有好下场。坏蛋就是最好的例子,自从那天之后,也不知先生和张德春说了什么,把张德春哄得七晕八素,不顾老娘和老婆的劝阻,坚决罚宝贝儿子饿了两天,而且还强制坏蛋每天上学,风雨无阻。课堂上,先生也不给坏蛋讲课,就让他抄书,抄。

坏蛋继承了他爹最强大的基因,就是死活不认字。他爹在学堂呆了五年,脑子里愣是塞不进一个字。坏蛋才呆了一年多,当然也不认字,所以他抄完全是依样画葫芦,那个痛苦劲就别提了,比钝刀子割肉都难受。

坏蛋痛苦了,他爹却很高兴,逢人便拿出坏蛋抄的惨不忍睹的,夸自己儿子长进了,别人也都跟着附和夸赞。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坏蛋抄的是,只张家人不知道,别人也不敢告诉他家,更有甚者是存心看笑话。

张德春被自家老父大哥骂了一辈子,这回终于露脸了,十分得意。变本加厉地逼着儿子抄书上学,也更加殷勤地送了大笔束修给先生。

唐宁拿着笔,站在书桌的凳子上,面前铺了张雪白的纸,看着堆在墙角的张家送来的一堆东西,不忍心地摇头叹气,正好被送完张家家仆回身的先生看到,唐宁连忙努力抹平上扬的嘴角,作认真写字状。

程秀才一眼就把自家弟子的小心思看得透透的,他嘴角突然勾起一个诡异的弧度,悄没声息地就到了唐宁身旁。

唐宁不敢看先生,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笔下的千字文上。程秀才秉着这严师出高徒的祖训,刚开始还先教几个字看看唐宁的接受程度,看唐宁一个字看两遍就记住了,就“循序渐进”地压榨唐宁,没半个月天就强逼得唐宁把全部背下来。就算如此,除了写大字,他还要求唐宁每天墨一遍这两篇文章,美其名曰,温故而知新。

唐宁听说只是每天一遍,倒没怎么在意,可当他把默的交给程秀才时,程秀才就拿朱砂笔开始圈字,边圈边慢悠悠道:“以后你默的文章,不管多长,只要有一个字被圈,都得整篇再默三遍,直到连续三天都找不出可圈的字为止,记住,是连续三天。”说完,勾着嘴角,挑眉,把满是红圈圈的拍到唐宁石化的脸上。

自此,唐宁得了红圈圈恐惧症,有段时间甚至被折磨得不能看到一点红色,幸好,在唐宁彻底被调、教成牛之前,艰难的把,还有,以后还有四书五经,只要唐宁一日是程秀才的学生,他就得默一日书。而且,古人还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更何况先生无子,他这个学生就是半子,想到几十年后,满头白发的他跪在床前,哆嗦地捧着文章,先生老态龙钟地半躺在床上,哆嗦地拿着朱砂笔,唐宁就一个哆嗦,不敢再想。

当然,严师有严师的好,唐宁此时写字专注无比,五官敏锐的他,写字的时候,愣是感觉不到周围半点动静,没办法,若不专心,哪怕纸上溅到半点墨迹,他都得再默三遍,因为先生会给那半点墨迹一个小红圈儿。

所以,当先生纤长如玉的手指捏着他的毛笔时,他还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先生的手,看着它缓缓阁下毛笔,看着它缓缓伸进衣袖,看着它摸出一个小铜环,正在唐宁思考先生拿铜环干什么时,就见铜环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冰凉的触感,顺着胳膊往上,一直凉到了心脏,唐宁控诉地看向程秀才,似一个被主人套上项圈的小狗。程秀才难得笑得十分和煦,拍拍小弟子的脑袋,转身去正堂讲课了。丢下唐宁捧着自己拔凉拔凉的心,悲愤难当,当初他怎么会觉得先生外冷内热的,明明是外冷内恶才对。

顺理成章的,在先生的闺女来送饭时,唐宁的小胳膊抬不起来了。唐宁看到先生闺女,立刻上去甜甜的喊程姐姐,自从那天之后,他和程姑娘就熟了起来。程姑娘有先天性心脏病,这让唐宁总是对她怀有一种别样的怜惜。程姑娘虽然病弱,人却善良聪慧,面对自己的病有种毫不在乎的坚强,她总是大姐姐一般照顾唐宁,什么好东西有先生一份,就有唐宁一份,所以唐宁的这声姐姐喊得无比心甘情愿。

程秀才看到两人两小无猜的模样,脸就有些黑,但随即又若无其事地地翻开盒盖,把盘子端到书桌上,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唐宁不去看先生优雅的用餐礼仪,只自顾自的打开自己的食盒,刚把盘子摆上桌,先生的筷子立刻伸向了野菜那盘,唐宁翻了个白眼,拿起筷子就伸向蜜汁鸡。

程秀才非常注重养生,学堂规定一日三顿饭,从入学初,唐宁就和先生拼桌吃饭,虽然两家的饭菜差别挺大,一边就算是素菜都是精细的,一边连个荤菜都没有。但先生偏喜欢吃唐宁的凉拌野菜,唐宁也不客气,专拣先生那边的荤菜吃。两人虽然没抢菜吃,可都互掐着吃对方的菜。但是今天,唐宁拿筷子的手怎么也使不上劲,一用力还有些抖,一边的先生却吃得怡然自得。

唐宁恍然大悟,气得胸口疼,不就是吃光了昨天他闺女带的一碟子花生糕么,又不是她亲手做的。随即,他又想到,先生就是从他撞倒他闺女那天开始,对他严格起来的。他还以为是先生本来就那么严格呢,想想之前先生对他多好,还抱腿上坐着教写字,从那之后,他再没享受过那种待遇。

唐宁回想那天的事,肯定先生不知道是他撞倒了程姐姐,也没看到他解扣子的动作,否则,他现在就不是手抖这么简单了。那就是因为程姐姐替他抗下了两本书的事,唐宁瞬时明白过来,先生是嫉妒了,看不得程姐姐对他好,程姐姐对他越好,先生就越折腾他。唐宁气结,见过护崽的,没见过这么护崽的,原来他不止惹了作为老师的先生,还惹了作为父亲的先生,难怪他被压迫得这么惨。可是,他是真心喜爱程姐姐的,他宁愿被先生压迫也不愿躲着程姐姐。看来,他必须在先生和程姐姐的夹缝中寻求生存办法。

一碟花生糕忽然出现在唐宁眼前,打断了他的沉思。他转头,看到程姐姐朝他温柔微笑,“这花生糕可以直接用手拿,里面的配料是我选的,甚是顶饿。你胳膊晚上用井水敷一敷,明日就好了,以前爹爹也是这么练字的,他现在怎么要求你也是为你好,可不要耍小孩脾气哦。”

唐宁笑着点点头:“怎么会呢,先生对我可好了。”心里却抽搐万分:我今天要是再吃了这花生糕,明天左手就会被套一个环,后天要是再吃,就得套脚……,唐宁脑子里突然冒出某个穿红肚兜的小孩……

晚上,唐云看到唐宁有些红肿的手腕,很是心疼,想抱怨先生几句,终究没敢说出口,表情有些郁闷。

唐宁安慰他:“程姐姐说,我这胳膊只要用井水敷一敷就好了,先生以前也是这么练字的,先生也是为我好。”

唐云听了,就要去村东头的井打水,被刚进门的唐木拦住,自己转身去井边了。

唐宁趁这功夫,拿起桌上的小石钵碾槌研磨起来。唐云转身看见,急忙拿住碾槌,略有些生气道:“手都成这样了,还用力,要是骨头长歪了怎么办。”说着自己碾了起来,“猫儿,这土真能当颜料用?那些画家就是用这个画画的?”

唐宁无奈,类似的问题,二哥已经问了好几次了,但他还是耐心的回答:“嗯,所有有颜色的土质,矿物,甚至是植物动物,都可以用来做颜料。女眷用的粉,其实是铅白粉,也是一种白色颜料,对人的皮肤很不好的。”

前面的话,唐云没听懂,不过后面他倒是听懂了,他顿时来了精神,问道:“那妞妞娘每天擦得粉就是颜料了?对她很不好?”

唐宁无语,其实他有提醒过继母,让她不要在怀孕的时候擦粉,奈何人家根本不相信他的话,甚至还怀疑他不安好心,于是他就再不多嘴了。

正说着,唐木就端着水盆进来了,唐云立刻把刚刚的话抛在脑后,沾湿了手巾敷在唐宁手腕上。唐木又转身离开,不一会拿回来一个木板,木板上挖了大大小小的圆坑,赫然就是一个调色板的样子。

唐宁眼前一亮,就要伸手去拿,被唐木按住,递到他面前,唐宁凑着油灯,细细端详着,骨子里的熟悉感涌上心头,这是他前世拿了七年的调色板,来到古代这么久,唐宁第一次觉得自己离前世如此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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