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意识告诉我(jack和苏胜把我沉睡的身体放在一张一尘不染的实验床上,我能清楚的感觉到,有人在我身上放了一些类似于电线的东西,使我很快就失去了对现实的感知,然后慢慢的变为虚拟)同时,苏巧倚着盗梦者的天赋,与我同时进入梦中。
随后,苏胜,jack和席琳都借助苏巧之力,成功的进入梦中了。当然,金铭必须是最后一个进入的,由于破梦者的天赋特殊,需要筑梦者筑梦一段时间后,才可以进入,否则梦就会碎,梦里的人也会因此受到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者永远留在梦中。
我们这一批人就这样走进了神秘而奇怪的梦里。
【之前所写内容,都是在梦中的回忆】
现在,我们将会成为故事的主角,将这段匪夷所思的故事或者说是一段旅行,进行下去。
———致读者
风吹过,一阵浓郁的甜香裹挟而来,几乎让人窒息。
一眼望去,金桂银挂,红尘万里,杀出一条明黄道路。
风过处,疏松的米黄色花粉纷纷兜头撒下,整条路由凋落的淡黄色花朵铺陈开去。
不错,眼前所见都和这位见证所有者李澳预想的一样,法国的景色呈现在这群人的眼中,梦事最使人觉得无厘头的东西,无论是谁都不知道一会或者在不经意的下一个瞬间会发生哪些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事情发生了,就好像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不曾被改变过。
“我一直都想参观一下法国著名的先贤祠,咱们先去那儿看看,行么?”苏胜是第一个打破此刻宁静的人,只不过是他,不说也知道,傻!”
“就你知道!哼!!!”苏胜扭头哼道。
“行啦行啦,席琳说得对,根据目前所看到的,大约是路易十四时代,还没有建立先贤祠。”金铭说道
“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竟然还成了男女朋友!”摩羯座的jack自言自语说道,不过却被俩个不该听到的人听到。结果是“你闭嘴!!!”异口同声的说道,是席琳和苏胜一起说的。
“据我所知,先贤祠是在路易十五后期建立的,还有将近一百年的时间呢”看来金铭已经知道现在我们所处的时期了。
凡是梦,虚拟的存在,在破梦者眼里都是不堪一击的。
金铭深知这里的一切都是假的。可她万万们想到的是,这些都是历史长河中的真迹,在某种意义上讲,所在之物全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几个人一直沿着鹅卵石马路走着,金铭很快就告知大家“这里是路易十四时代”也正是“海洋之心”的初始发现地。
所以说,在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对于我们寻找钻石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必须要知道现在我们所在的是哪座城市?
“不出意料的话,这里应该是巴黎”因为每次做梦的时候,虽说不能看清什么,但却知道是法国巴黎发生的事。既然是在梦里,就绝大可能的是巴黎了。
现在的法国秋意正浓,我们彼此禁不住相信这的确是个令人伤感的离别时节,此时树上的树叶漫天飞舞。
真实,绝对的真实,毫无虚假之言,就连金铭也忘记了真实与虚幻,我们身边的路人正用奇异的眼光打量着我们身上的衣服。
公元1642年,衣服华丽明亮,这是我们的现代服装显得有些突兀。还好金铭就近找到了一家服装店,我们很贸然的进去了。这个时代的衣服,不。应该说这家店的衣服非常漂亮,似乎为我们量身定做的一样,我们几个人在里面挑选了最为豪华的几件衣服,可是我们又该怎么穿出去,法郎货币我们上哪里去弄,这是店老板向我们走来用惊讶的眼神打量着我们身上的衣服并好奇的在我的衣服袖上轻轻摸拭两下,并微笑的向我示好。
老板是位老者,但看起来却也十分硬朗,英气颇足,说起话来有几分沙哑却清晰得很“几位客观看样子并不像本国人,不管您从哪里来,到这里都是我的客人,为了表示对异国友人的友好,几位客人所选的衣服可以为您便宜许多”
“切,我还以为会白送给我们呢!”说话的不是别人,是一直心直口快的苏胜,正因为这样,在社会上没有少得罪人。
“老板你也知道,我们是从外地来的身上更没有本国的货币,不知道这衣服怎么才能买的下来”老板点点头,并打量我们的衣服。
此时苏巧灵机一动,说道:“老板,为表我们的诚意,如果贵店愿意将衣服暂借我们一用,我们可以将身上的衣服留在本店,一是我们解决了麻烦,二是老板您还可以研究我们的衣服不是么?”想必苏巧早已经想透了老板的心思,才这么一说。这句话,非常管用,尤其是第二点打动了老板,作为一个商家或者是裁缝来说衣服的款式已做衣服的灵感会直接影响衣服的市场价格和更高利润的收入。
最终,我们成功的说服了老板把衣服借给我们。
“老板,你看我们是从外地来的,如果想在城市里自由出入的话还需要些什么?”金铭正问着仔细看衣服的老板。
老板只说了一句:“头发”
对,头发。我们这一拨人巧的是都是短头发,最后费了老大的劲,用老板给的帽子掩盖了一下。
男性开始蓄起长发,由于君主的影响发展成带假发,假发上往往还扑上面粉来固定型。男帽一般为黑色,有大量色泽艳丽的羽毛和花边,由于帽檐从三面向上翘,所以又称“三角帽”巴洛克后期开始时兴领饰,把一块细布打摺围在脖子上,用花边缎带扣住,这就是领带的前身。女人的帽子和男人差不多,而且也流行带假发。后期最为流行的是芳丹发型。头上用纱制成多重褶皱,高高耸起。头巾也是普遍要戴的。常见的就是电影中女仆那种白色带花边的包头巾。长外套,密密麻麻的排扣,外套的口子只扣上边几个,下面全是摆设用。
我们换上衣服之后,都充满了自信,我们相视一笑,互相打量着彼此盛装打扮后的样子。没想到的是,经过这一番折腾,我们几个看起来倒像大贵族似的。特别是本身是外国人的jack更像电视里所看到的贵族。
“,ol!男人竟然也穿起了高跟鞋”jack惊呼。
我们跟老板道谢之后就离开了,那个老头真是个执着的老头,我们跟他到别的时候,他还一直研究我们的衣服,目不转睛。
除了,老板之外,我们谁都不知道自己身上穿的是路易十四时代的十大贵族中的六大贵族的衣服。
可是,这么重要的衣服,贵族们为什么要把它放在一家衣服店,而且店老板轻易地就把它们送人了,到底是为什么?
只是一味的走着,看似毫无目的可言。直到走到一条湖的岸边,望着那极其绚丽的湖面,姹紫嫣红五色十光,光线照射进通透的水中有反射上来,使得一汪大的湖面显得异常明亮。
此时服装店里的老板突然大发雷霆,狠狠地敲着桌子,然后用手里的几块布料猛烈地抽打着自己的头部。似乎突然想起来什么了“我可真是老糊涂了,那么重要的几件衣服,我怎么就送人了呢!要是六位亲王大人怪罪下来,我可怎么办啊!”店老板一边摇头一边叹着气,手里攥着现代的衣服,不知该如何是好。